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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和商号的区别

2017-08-04 12:44:21

 

企业名称和商号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企业名称和商号的区别

一、产生时间

企业名称是组建企业法人的一个必要条件,产生于企业成立之前,企业名称被依法核准登记后,企业只有同时具备了其他条件才能够申请设立;

商号是在企业成立之后由企业在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基础上创设,并且是在营业活动中使用生,产生的时间顺序依次是企业名称、企业、商号。

二、权利属性

企业名称人格权不得转让;

商号商事人格权具有知识产权属性可以依法转让

三、生效条件

企业名称应在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没有登记不得使用;

商号一经使用就会生效、不需要登记。

四、反映内容

企业名称一般可以反映出企业所在地、行业和组织形式;

商号字面上一般反映不出相关信息。

五、使用场合

企业名称一般都是在政府管理、合同、诉讼等场合使用;

商号一般在广告宣传、产品包装等营业领域使用。

六、权利主体

企业分支机构都有依法登记的名称,但只有企业自身才可以拥有商号,例如分公司可以有依法登记的名称,但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商号

七、区分作用的地域范围

企业名称发挥区分作用时候的范围不受地域限制,在任何地区和领域都可以通过企业名称的文字组成区分不同的企业;

商号一般在企业所在地的地域范围内发挥一个区分作用,特布尔是特定行业,餐饮、修理等行业的小企业,在同一城市可以通过商号予以区分,但超出所在地从事活动一般在商号前加以限定,避免由于自身权利行使侵犯他人商号权。

八、使用目的

企业名称只是具有表明身份的区分目的

商号具有彰显商业价值的营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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