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驳虎还是唐伯虎?,但是最近商标界也出一个“唐驳虎”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大家和申通商标小编一起来看一看!
周星驰扮演的唐伯虎,不可不说也算是家喻户晓!历史上的唐伯虎也是千万国人心中风流才子的代名词。当然这个名字被用来注册商标也是很多了!
查询可知,年有人申请在第5类医药范围内注册“TARNG BOR HUN 唐伯虎”商标。年有人申请在第25类服装鞋帽范围内注册“唐伯虎”商标。截止目前为止,“唐伯虎”相关商标已经超160件。申请归申请,商标局批不批又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可是最近商标界有多类一个叫“唐驳虎”的,一件注册号为第号的商标,这个商标申请人经过两年多的抗争,却还是没能保住这件商标的“命”!
据了解,“唐驳虎”的商标(下称天盈九州公司),申请日期为年7月26日。它被指定使用在计算机、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电子出版物(可下载)、USB闪存盘、平板电脑等第9类科学仪器商品上。
为什么这个公司会申请这样的一个商标呢?原来“唐驳虎”其实是天盈九州公司多多法务”旗下的凤凰新闻客户端主笔的笔名。他200多多法务,年3月与7月,在马航MH370失联与马航MH17失事事件中,写了多篇相关评论分析文章,因精准严密快速的技术流分析风格而迅速走红,被称为“极客式评论员”。
那么为什么不能被成功注册呢?商标局、商评委、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该商标的理由是:第一,“唐驳虎”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该商标与在先申请的第404号“唐伯虎tangbohu”商标、第号“唐伯虎”商标文字构成、顺序、呼叫、含义等方面近似度较高,且共存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在隔离对比的情况下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第二“唐驳虎”商标不能证明在我国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也就是说,天盈九州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使用,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将其与引证商标一、引证商标二相混淆、误认。
其实“唐驳虎”应该也算一个名人,但是为什么不能注册成功呢!可能其中最大的原因是这个虽然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但是知名度还不是很深,所以会审查员会认为大众会混淆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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