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相关法律从不同的角度对商业秘密进行了保护。 一、从商业秘密持有者与侵害商业秘密者之间的关系来看,双方没有任何的关系。侵害商业秘密主要发生在承揽、授权、买卖、雇佣的关系中,其中在雇佣的关系中是很轻易发生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针对用不正当的手段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作出了规范。合同法是对在民事合同关系情形下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了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存在保守商业秘密约定或者是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要求的情形下的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了规范。公司法和刑法主要对在劳动关系的侵害商业秘密的情形作了规范。 二、在有劳动关系的情形下,现在的法律针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是有一个前提的,劳动者自营或者是为他人经营,是不包括劳动者到其他企业中工作的情形。 三、不同法律对版权维权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不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害主体的资格是没有限制的。 2、反不正当竞争法既保护非专利技术,也保护经营的信息。 3、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规范劳动者工作期间的保守商业秘密行为,而且还规范劳动者离职之后的保守商业秘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