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版权不同于专利,是在作品产生的那一刻就产生了对应的版权。 问题复杂就复杂在那一时刻“作品产生”的时间、作者是什么?这两个问题说起来简单,但想提供完整的证明就比较麻烦了。这也是版权维权要面临的第一个门槛。另外一个门槛就是取得这个证明的问题。这个证据绝不是简单的页面截图就可以了,而是要保证证据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想满足这两点需要用到专业机构的专业手段,甚至还需要公证处的公证。费时、费力、费钱那是不必说的了。这两个高高竖立的门槛将很多维权的人挡在门外,即使进了门的仍然要面临后续诉讼、索赔等一系列复杂的法律过程。 正面的维权手段想简化是很难的,必要的过程还是减少不了的,这也就决定了维权永远是件不轻松的事情。版权问题上来说权利的真实性只有创作者自己最清楚,使用人最清楚有没有盗版没盗版,如果使用人有信用,他也不会随便盗版别人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