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怕出名猪怕壮这话说得不错,成名的后烦恼也随之而来,共享单车独角兽ofo也逃脱不了这一宿命。近日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将“ofo小黄车”的所有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认为“ofo小黄车”侵犯了其“小黄车”的注册商标并索赔300万。11月8日下午海淀法院审理了此案。 对于数人公司的上诉ofo方面表示该公司使用“小黄车”是描述性善意合理使用,且使用在“自行车出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上,即便属于商标性使用、也不属于原告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范围。这个说法虽然略显牵强但也在情理之中。 此外ofo方面还指出原告长期未真实使用“小黄车”商标,属于恶意注册商标其目的是通过诉讼牟利。经过庭审双方表示愿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目前看来ofo花财免灾是不可避免了,300万相比ofo数十亿美元的融资而言可谓九牛一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