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如何选择指定的缔约方? 根据申请人的业务要求选择。如果基本商标在国内取得注册证书,所有缔约方都可以转让(在马德里协议和马德里协议中)。但是,如果只收到申请受理的国内通知,阿尔及利亚就不能被分配。 (2)哪些国家在欧洲联盟? 答:除了马耳他,还有所有的国家在指定的欧盟(26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克罗地亚、捷克、德国、丹麦、爱沙尼亚、西班牙、芬兰、法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立陶宛共和国、拉脱维亚、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瑞典,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 (3)分配欧洲联盟有什么优点和缺点? 它的优点是节省费用。它的缺点是,如果某一成员提出商标的某些对象、无效性和这种不正常情况,就会影响到其他成员。 (4)分配某些特殊国家或组织有哪些具体要求? 指定的欧盟必须选择第二语言。美国必须高度mm18形式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