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新企业技术认证相关程序

2017-06-19 17:11:54| 发布者: 多多科技| 查看: 734| 来自:
摘要: 城市的发展与本地企业的发展是不可分割的,众多城市的快速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帮助,企业的发展同样需要城市政策的支撑,双方是相互作用实现的。江西省为了帮助本地企业快速发展创新,遵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江西省高新企业技术认证,小马高新网来详细介绍下江西企业申报高企认定程序。

城市的发展与本地企业的发展是不可分割的,众多城市的快速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帮助,企业的发展同样需要城市政策的支撑,双方是相互作用实现的。江西省为了帮助本地企业快速发展创新,遵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江西省高新企业技术认证,小马高新网来详细介绍下江西企业申报高企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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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高新企业技术认证相关程序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上述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

  (二)企业注册登记

  今年开始,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和“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江西省科技厅网站首页)上同时填报的方式。

  申请认定的企业请登录以上2个网站,分别进行注册登记。已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三)企业填写、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分为网上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两部分。

  1.网上申请材料

  企业必须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和“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分别填写申请材料并提交。网站申请窗口时间为:5月1日-5月31日、8月1日-9月13日。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作为推荐单位,须在“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上,对属地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省高企认定办只接收经初审通过的企业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的114家中介机构(见赣高企认发〔2015〕6号文件,可在江西省科技厅网站查阅)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2.书面申请材料

  企业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材料后,应在线打印申请材料并加盖公章,与相关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形成书面申请材料。

  (四)收件、受理及专家评审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分别对属地企业申请认定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确定材料完备、真实后,出具推荐函,并将企业书面申请材料集中报送省高企认定办。

  省高企认定办受理申请材料后,根据申请认定企业所报的技术领域进行分组,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评审。

  (五)认定报备

  省高企认定办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请材料进行综合审查(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公告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获得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后,由省高企认定办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江西省科技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税局、江西省地税局印章)和高新技术企业牌匾,并在“江西省科技厅”网站公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