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报高企成功之后就能够享受其优惠政策,但有的企业其申报条件差一些,对于这样的企业可以考虑申报高企培育入库,2017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时间如下:
第一批申报时间:8月30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10月30日
2017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条件
1.企业的主营服务或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企业注册时间>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拥有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
4.科技人员>5%。
5.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6.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7.企业具有一定的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规范化的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转账。
17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安排
(一)企业申报。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进行。企业可自行登录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政务平台”)填写申报信息。
(二)区级审核推荐。
各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网上审查及推荐工作,各区完成网上推荐及报送纸质材料至市受理窗口的截止时间分别为:8月7日前、10月9日前。企业向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区通知为准。受理窗口设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受理窗口不接受企业直接申报。
(三)评审。
按照全省“统一评审平台、统一专家来源、统一评审指标”的原则,由省科技厅、财政厅或我市培育机构统筹组织完成评审。具体为:基于“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模块,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按照系统统一的评审指标组织完成专家评审。
(四)报备。
市级培育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之后提出推荐意见,并联合同级税务部门核定相关企业奖补额,到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五)公示。
经报备的企业名单将会由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企业将会予以备案通过。有异议的企业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提出。
(六)批复。
通过公示的企业即列入这一年度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奖补计划,并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