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申时间延长!

2017-08-03 17:25:16| 发布者: 多多科技| 查看: 665| 来自: gx.ma.cn
摘要: 小伙伴们注意啦!因企业近期集中申报,导致申报系统网络拥堵,现决定将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网上受理时间延期至8月10日(周四)24点,纸质材料受理时间顺延至8月17日(周四),申报网址不变。

  小伙伴们注意啦!因企业近期集中申报,导致申报系统网络拥堵,现决定将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网上受理时间延期至8月10日(周四)24点,纸质材料受理时间顺延至8月17日(周四),申报网址不变。

  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需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然后登录“上海科技”网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在线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网上申报后,应在线打印具有“stcsm”水印的材料,并加盖公章与相关附件一并提交给各区科委、高新区各个分园有关管理部门。

请抓紧时间申报吧!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jpg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