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开审理了知名体育用品制造商阿迪达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迪达斯”)诉温州小金蛋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金蛋公司”)商标侵权一案,作出判决小金蛋公司立即停止侵权问题行为,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阿迪达斯代理人表示,在公证的见证下,它通过在天猫商城上一个名为“小金蛋旗舰店”的网店下单购买了三双鞋子,价格分别为人民币79元、79元、59元。这三双鞋子带有与“三斜杠商标”、“三条纹商标”、“三叶草商标”相同或近似标识,分别侵害了阿迪达斯的鞋子商标注册专用权,具有明显的傍名牌。天猫“小金蛋旗舰店”的经营者,小金蛋公司生产与销售侵犯阿迪达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根据交易记录显示,涉案销售量异常巨大,已销售超过十万双被诉侵权产品。
阿迪达斯要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案产品,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小金蛋公司不服称,销售的涉案产品的标识与阿迪达斯不相同、不近似,网络上搜索阿迪达斯的商标不会搜索出现自己的产品信息,不会产生误认问题,自己没有侵犯阿迪达斯的商标专用权。
法院审理判决,阿迪达斯注册的商标受中国法律保护,小金蛋公司在涉案问题上使用与阿迪达斯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标识,侵犯了阿迪达斯的商标权,小金蛋公司的经营模式涉及的消费者超出了地理空间的限制,侵权时间较长,侵权商品的销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