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超人气动漫《银魂》真人版电影终于上映了,集合热血,搞笑,悬疑,吐槽,友情于一身的电影,男女老少都值得一看,单单就这《银魂》的品牌号召力,想必不少动漫粉丝肯定是盼了好久。
由于作者的脱线和天马行空,你在这部疑似武士的作品里能够看到各种奇奇怪怪的高科技产品,比如阿姆斯特朗回旋加速喷气式阿姆斯特朗炮之类的;同时,漫画中的人物不时会打破次元壁,进行自我吐槽和“反思”,以「不被腰斩」、「提高电台收视率」为理由进行各种无下限改版。
如果用略带逼格的话来形容,这是一部充满解构主义色彩的作品;这就是一个深井冰画了一群深井冰的深井冰之作,越来越多的日本动漫,飘洋过海来到中国大陆。但原本海外早早就上映的电影,为何在国内迟迟未登场呢,首当其冲的便是商标问题!
多多法务商城发现,《银魂》早就被注册成了各类商标,第9类商标,最早由国内广州菲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日本株式会社集英社也在一年后注册了同类商标。那么,这商标应该归属谁呢?
注册商标具有在先申请原则,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如果著作权人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人申请注册商标,可以提出异议或通过争议程序进行撤销,而日本动漫的著作权大多归属于日本集英社,银魂商标被集英社注册成功无可厚非。
多多法务商城再次提醒大家,不管是哪个国家的品牌,想要发展国际,就千万不要忽视当地的商标注册,未必每个人都可以像银魂这样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