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鸿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了汕头市余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抢注的第11244028号“鸿茅”商标,生产、销售“鸿茅医用冷敷贴”系列产品一事,在2017年11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的审理结果如下:
一、广州鸿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从2017年11月15日开始,停止生产、销售“鸿茅医用冷敷贴”系列产品,并且销毁了库存里面的产品以及相关的包装装潢材料;
二、广州鸿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2017年11月15日起,30日内自行前往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手续,变更之后的名称不得再出现“鸿茅”二字或者是与“鸿茅”二字相类似的字样了。
法院的公正审理保护了民族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也会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鸿茅一直是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尊重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是尽力的五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所拥有的价值和权利。
案件的胜诉原因主要就是意味着国家对于我们的知识产权,特别是针对那些民族品牌和驰名商标的保护和重视,这就是意味着只要通过法律的约束力,品牌在发展中就会营造一个健康的环境,市场才能向着完美的方向去发展的。
“鸿茅商标侵权无小事。”这是鸿茅国药上上下下所有人的共识。我们坚信着法律会正清真伪的,我们坚信诚信的力量,同时对侵犯鸿茅知识产权的行为绝不姑息、永不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