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了六七年的“公版”花样(就是免费的通用花样)竟然也是有“主人”的,中国轻纺城市场的20余家经营户因此被起诉花样侵权的时件。“对方要求一个花样赔3万元,但是在实际上这个花样的布匹每月都卖不了几米的,所以索赔的金额也太高了。”12月4日被起诉的杨女士向记者反映此事。
杨女士称:她自2015年起从事窗帘批发和销售,面料的主要是从轻纺城市场采购的,在阿里巴巴、淘宝等网络平台销售。今年11月中旬她突然收到了一封快递信函,里面有柯桥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以及3份民事起诉状。“一开始我还以为这是诈骗的,拨打法院电话询问之后才得知是真的。”
杨女士被起诉侵权的花样一共有3种,名称分别为“魔法公主”“小雏菊”和“小鸟”,起诉方要求赔偿的经济损失是每个花样3万元,也就是3种花样共9万元。“这些花样已经流行了好几年了,所以早就已经过时了。对方要求赔偿3万元已经远远超过我所取得的实际利润”
“这些花样的版权登记的时间是在2013年4月。但是据我所知:在此之前印有这些花样的布料很早呼应已经在市场上销售。所以我怀疑原告可能是抢注了花样,再通过恶意诉讼来牟利。”杨女士说:最近跟她同时被起诉的还有20多家经营户。
因为查不到已经登记版权的花样图案,杨女士等20多家经营户无奈之下已经把所有的产品下架了,这段时间内的生意也没有办法正常的运营。
这件案件中的原告温某是一家公司的花型设计师,在2013年她先后申请了关于“魔法公主”“独秀”与“鸟语花香”等花型的作品登记,并且取得了版权的登记证书。因为这几款花型在轻纺城市场是比较畅销的,所以经常出现仿制的版本。近年来她曾多次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虽然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只是为了解决著作权纠纷提所供初步证据,所以这并非是权利的证书,原告的登记行为不能够直接的证明自己是著作权人,但是在温某取得版权登记证书的情况下,根据优势证据的原则,所以温某被认为是原创者。如果经营户认为温某并非是原创,就必需要做出反证,提供设计的底稿等证据确定有其他的原创者了。
虽然每个诉讼标的金额是3万元,但是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此外她建议杨女士等人可以在网上搜索该花样的图片,看看是否能够有上传时间早于2013年4月的,也可以查询到在轻纺城市场上最早销售这个花样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所以在杨女士身上发生的事情真的是很让人头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