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傅敏诉称,其是著名翻译家傅雷之子。1979年至1981年傅敏将傅雷、傅聪父子往来家信整理编选汇编成《傅雷家书》公开发表,之后由北京三联书店出版发行的。
36年来经过不断的发掘整理和丰富选编内容,《傅雷家书》不仅已经成为我国著名的品牌畅销书籍,并且由出版时的一本小书逐渐形成到如今拥有十余个品种的《傅雷家书》系列。
《傅雷家书》是作为单独书名使用的,在这个系列中已经约定俗成为具有特定的内容以及特点结构的家书精选本书名,中国文联出版社没有经过傅敏的同意擅自的删改选编《傅雷家书》,擅自的增加和家信没有关系的傅雷其他作品,并且已经和《傅雷家书》相同的书名进行出版发行。其行为已经误导了读者属于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同时也侵犯了傅敏的保护作品的完整权。
自2010年起傅敏每年都在《中国图书商报》和《中国出版传媒商报》上,刊登有关《傅雷家书》版权的严正声明,中国文联出版社对此视而不见已经存在了明显的主观侵权故意。
傅敏请求法院判令:中国文联出版社需要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不得再使用和《傅雷家书》相同的书名,召回并且销毁所印刷的《傅雷家书》,要求其不得再行印刷和发行了;中国文联出版社侵犯了傅敏所保护的《傅雷家书》的作品完整权,要求其在《中国出版传媒商报》的第三版刊登的四分之一的版面上面发布道歉公告;赔偿傅敏的经济损失共计26万元。
近日在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中国文联出版社需要立即停止在涉案的图书上面使用的《傅雷家书》书名及印刷发行,并且赔偿原告傅敏经济损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