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了解法律规定的市场组织主体类型,不同的市场组织主体在法律上有不同的准入资格和约束,也各有其便利和优势,可以根据自身创业实际或在不同的创业阶段选择不同的经济组织主体,也可以随着创业成果的积累,在不同经济组织主体之间进行转化或升级。
多多法务商城在和商业人士的交往中,发现很多老板的业务和实体已经积累到相当的规模,但是其运营实体还是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这种运营模式将面临极大的法律风险,有可能多年来的创业积累毁于一旦,选择好进入市场的组织主体类型,根据创业初期的资金、合作伙伴、管理能力、技术成熟度、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个人财富的保护等等综合因素,选择合适自己的切入市场的经营组织主体。
一、市场经营的组织形态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联营企业
3、合伙企业
4、个人独资企业
5、个人合伙
6、个体工商户
7、分公司
二、不同形态之间的优缺点
1、公司制企业的最大优点就是出资人(创业者或股东)承担的有限责任,可以有效的保护个人财富不受牵连。
2、承包挂靠公司内部的事业部或分公司,对于创业者可以减少很多行政机关的管理事物,可以规避很多行业性的资质认定风险,也可以起到有限责任的法律保护。
3、公司制联营企业类同于公司,只是在选择创业伙伴时的对象不是个人伙伴,而是一个经济组织而已,非公司制联营,只是一种合同关系,这种模式只适合短期经营,且大多适合于某个项目的合作。不适合长久型的创业项目。
4、合伙企业和多股东的公司相比,合伙企业的设立没有公司制企业设立的繁琐,且合伙人之间可以用于合作出资的筹码更多,可以更好的吸收创业伙伴,合伙企业的缺点就是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且对外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5、个人合伙俗称民事合伙,完全是一种合同行为,不用办理企业形态的登记,组织结构也比较单一,开展交易和业务时,也没有统一的商号称呼。难以建立一定的品牌效益和服务定位。
6、个体工商户是最小最基本的经济形态了,登记简单,没有严格的管理制约,经营和决策灵活,管理成本低,难以在市场中得到认同,特别是大的商品交易和商业谈判场合,且以个人和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7、个人独资企业是介于个体工商户和一人制公司之间的组织形态,相比于个体工商户而言,在市场上有更好的信誉保障;相比于公司制企业而言,设立起点低,管理限制少,投资人需要承担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