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广东省消委员会发布了2017年12月份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2017年12月广东省消委会共接待来访、投诉、咨询1487人次,同比上升了20.21%。其中的消费者投诉就有1017件,同比上升82.58%。广东省消委会公布的典型案例并且表示:“光华口腔”涉嫌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敦促其尽早和消费者协商退款的事宜。
据介绍:消费者易女士在光华口腔医院正畸科进行挂号就诊。在医生做出了诊断结果之前,易女士预先缴纳了诊查费(包含检查费、X光费)和治疗费(包含正畸费、临床镶牙费)。医生做完了相关的检查之后建议拔掉正常牙4颗。易女士因为家属意见而放弃了接受正畸治疗,并且致电医生要求退还治疗费中的正畸费用1574元。对方表示这项费用是“方案费”所以是不能退还的。易女士投诉到了广东省消委会,要求退还正畸的费用1574元。
广东省消委会致电光华口腔医院要求其主动的联系消费者进行沟通协商,并且在规定日期之内回复消委会,但是对方却没有任何的反馈。随后广东省消委会发出了投诉催办函,医院方仍然是没有做出回应。因为涉事医院的态度消极而且拒不配合消委会工作,广东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通过其他的合法途径继续进行维权。
广东省消委会认为:易女士在医生做出诊断结果前预先支付的诊查费和治疗费,光华口腔医院出具的收费票据上也是明示正畸费是治疗费的,并且在整个诊断过程中医生均没有提出方案费的说法。因此易女士所支付的正畸费应该是属于治疗费用的,并且是属于预付款性质的。同时光华口腔医院和易女士就牙齿的正畸治疗已经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易女士放弃治疗是属于单方解除合同,如果医院认为因此遭受损失而要求易女士赔偿,所以必须要提供其所遭受损失的证明。鉴于光华口腔医院迄今没能够提供其遭受损失的证明,一再以方案费的说法拒绝退费,已经违反了《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因为易女士的退款要求是合理合法。
光华口腔医院没有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维权诉求,在广东省消委会介入之后依然是搪塞应付的,经过消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催促仍然是不予回复的。广东省消委会敦促光华口腔医院尽快的转变观念和端正态度,充分的认识到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法定性以及义务性,尽早和消费者协商一下退款事宜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