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浙江省金华火腿有限公司和浙江兰溪永鑫火腿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签约仪式在金华举行了。这就意味着纷扰了几十年的“金华火腿”商标之争终于就要告一段落了,“金华火腿”名正言顺的回归到了金华。
金华火腿和西湖龙井、绍兴老酒并列成为了浙江“三宝”。提到火腿人们总是会将它和金华联系在一起。殊不知直到1979年隶属于金华地区的浦江县食品公司才将其注册成为商标。由于历史的原因“金华火腿”的商标曾经是归省食品公司下属的企业浙江省金华火腿有限公司所有的。
记者获悉本次股权转让的协议签订了之后,金华市现代服务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金华服投公司)将会获得“金华火腿”商标权利人,并且拥有了浙江省金华火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这就意味着“金华火腿”终于要回归到娘家了。
上世纪80年代开始金华众多生产厂家使用了“金华火腿”商标,就必须要向省食品公司或其所属公司缴付商标使用费用。之后有的企业就开始注册自己的商标,有的就是在产品上面标注“ⅹⅹ(商标)金华火腿”,为此发生了不少纷争。一晃“金华火腿”商标权纷之争已经持续了36年。
“金华企业生产的金华火腿,使用‘金华火腿’商标却是不容易的,这曾经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金华火腿行业协会会长马晓钟对此印象深刻。据初步统计:目前金华有火腿的加工企业有73家,其中上市的公司有2家、从业的人员接近万人、年加工量大约是500万条、实现了年销售额约为25亿元。
近年来对“金华火腿”商标及相关权利保护的力度不断加码。2003年“金华火腿”原产地保护申请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同年9月1日起享受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此后只有印有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标记的金华火腿才是经检验合格的正宗产品。2007年“金华市金华火腿”证明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对使用该商标的企业明确了地域范围、生产工艺和原材料等方面的特定要求。
如今“金华火腿”商标也回到了它的发源地,将会有助于这一行业的“金名片”发挥更大的价值。下一步就会是把金华火腿加工业作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重点,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和品牌化发展,形成品牌和质量、规模和效益、文化和科研、传统与创新并重的产业格局,不断的做大做强了金华火腿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