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和合同诈骗其实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现象,但是两者的客观表现却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但是在实践中区分两者分界限往往都是比较困难的,两者的根本不同点在于行为人到底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也就是说看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个目的。如果没有这种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由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到天灾人祸或市场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而使当事人却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就只能定性成为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是指:行为人有履行或基本履行合同的诚意,只是由于客观原因而不能完全的履行合同。合同纠纷要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为前提,而侵害的其实就是合同所产生的债权。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所实施的诈骗行为侵犯的是财产所有权。两者区分的关键就是行为人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也就是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或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合同纠纷和合同诈骗两者之间的差别具体有以下两点:
1、合同诈骗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明明知道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但是却虚构和隐瞒真实真相,用来达到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主观上只是想要享受合同权利而不想去履行义务,或者说行为人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的这个主观意念。所以非法占有合同想侵占对方的财物是合同诈骗行为人的根本目的,其诈骗行为就是在非法占有目的的支配下而实施的。
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其实是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上签订合同同时希望履行,以实现其正当的经济目的来获取合法的经济利益。
2、行为人有积极的履约合同的行为,但是却由于客观原因合同最终未能履行,而且行为人或担保人又愿意承担违约责任的就与属合同纠纷。
行为人根本就无意履行合同、承担义务,只是想单方面的享受权利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这种行为是属利用合同来进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