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可以会遇到类似这种情况,一个中英文及图形的组合商标在被驳回的驳回通知书上只引证了英文或者中文被近似的情况,这种情况被驳回的商标是十分可惜的,当时申请注册的时候如果能把中文、英文、图形分开注册的话,可能就驳回了其中一个,另外两个可能就顺利被核准注册了。所以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注册商标时,尽可能把商标拆分注册申请,也就是中文、英文、图形分开单独进行注册申请。当然注册组合商标与拆分商标注册各有优势。
商标审查时,审查员需要将商标所包含的每个元素都是逐一审查,当发现其中任何一个元素不符合规定,整个商标将会被驳回。但企业主如果把商标单独拆分出来进行注册,就可以避免发生上述情况,当其中一个元素近似其他商标被驳回,是不会影响其他商标的审查的,风险相对来说会降低。
组合商标的审查时间会比单一元素的审查时间耗时。
组合商标核准之后拆分使用是不能在商标的右下角打上R的标识。拆分商标是能组合使用的,亦能单独使用,拆分商标在使用上更灵活、自由。
组合商标是不能保护其商标中的每个元素的,只有组合商标享有其商标权,其中元素是不具备任何法律效益的同时存在。近似商标元素抢注的风险,拆分商标的保护范围较广,在使用中将不会受到太多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