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规定,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然享有以下的相关权利:
1、此前未休年休假可以折算成工资;
2、病假期间可以顺延劳动合同的到期期限;
3、可以获得劳动合同期内的经济补偿金;
4、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和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如果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工作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就有被优先录用的权利;
6、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关系的终止证明,而且还要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相关的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7、没有给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有权请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