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发生商业行为已经是常有的事情了,在进行商业行为的过程中往往都会通过签订合同,那么一定要注意签订的合同里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定金”与“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是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是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所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的时侯对定金必需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该约定一下定金的数额和交付的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另一方去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要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订金”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一种支付手段,是并不具备担保性质的,如果合同能履行则可冲抵货款,如果给付一方不履行合同,仍然是可以要求如数返还。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是不具有担保性的,只是预付款或者是先期支付行为(具有担险性)。
二、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是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该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是不成立的。
三、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是没有权力要求返还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就需要当双倍返还定金。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对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的时侯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对于初创企业来说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就一定要留点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