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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
美国专利商标局(以下简称USPTO)于美国时间2019年7月2日宣布了一项新规定,要求所有非美国的申请人、注册人以及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诉讼的当事人都必须由一名获得在美国执业许可的代理律师处理其在美国的商标业务。
该规定适用于所有商标申请人、注册人以及其永久合法住所或主要营业地点在美国境外的当事人。这些申请人、注册人和当事人都必须有美国国籍-授权律师代表他们在USPTO的所有商标事宜。
“企业依赖美国商标注册机构对其品牌做出重要的法律决定。为了维护注册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了所有用户的利益,美国专利商标局必须拥有适当的工具来强制所有申请人和注册者遵守规定。“这项规定是打击虚假提交商标的重要一步。
生效时间
此商标新规定的生效时间为2019年8月3日。
目标
新规则旨在:
增加USPTO客户对美国商标法和USPTO法规的遵守情况。
提高向USPTO提交商标的准确性。
维护美国商标注册的完整性。
影响
一旦新规则生效:
· 外国注册商标申请人、注册人以及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加拿 大商标申请人,必须由一名在美国获得执业许可的律师代理。
· 美国代表商标申请人的执业律师必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他们的姓名、邮寄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
证明他们在美国州、联邦或地区最高法院的良好信誉律师资格的声明
有关其律所成员资格的资料(说明、人数及加入年份)。
· 加拿大专利代理人在商标事宜中将不再被授权代表加拿大商标申请人,注册人,或在USPTO之前的当事人。
· 如果符合条件,加拿大商标律师和代理机构将继续被认定为可以代表其加拿大客户的额外指定执业者,尽管USPTO将只与指定的美国授权律师通讯。
新规定生效前
· 商标申请及注册:如果非美国执业律师的人在本规定生效日期之前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了您的申请或与申请相关或与注册相关的材料,并且该提交的申请或资料在其他方面可以被接受,则该提交的申请或资料将被接受。但是,如果USPTO在本规定生效日期之前发布了办公室文件(office action),如果您在本规则生效日期之后作出回应,则需要指定一名美国执业律师。
· 商标审裁及上诉委员会:对于没有美国执业律师代表的外国注册当事人,该委员会将暂停这一程序,并发布命令,要求您在诉讼或上诉程序中让美国执业律师代理。
加拿大专利代理人
* 新规定的生效日期之前:如果您是代表加拿大商标申请注册者,或递交申请中的商标事宜的当事人,您可以继续这样做,只有在USPTO在本规定生效日期之前提交申请或注册后维护文件时,并且只要加拿大专利代理人在加拿大保持注册并且信誉良好。
* 新规定生效之后:加拿大专利代理人将不再被授权代理加拿大商标申请人,注册人或当事人处理美国商标事宜。
加拿大商标代理律师
* 新规定生效日期之前:如果加拿大商标代理律师代表其加拿大客户向USPTO提交了一份申请文件,提交文件通常会被接受。
* 新规定生效后:如果被OED认可的加拿大商标代理律师,被认可为其加拿大客户的额外指定从业者,但客户还必须指定一位美国执业律师提交正式回复。USPTO将只会与加拿大商标申请人,注册人或当事人的指定美国执业律师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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