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想傍名牌借助别人的名气发自己的财?以后这些行为可都要停止了啊。昨日记者从河南省工商局获悉,该局发布了关于在全省开展的打击“仿冒混淆”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决定会在2018年上半年(2月1日~6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仿冒混淆”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通知》指出:本次的专项执法行动,依照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重点要查处经营者的六类引人误认的,他人商品或者是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仿冒混淆违法行为。擅自的使用和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以及装潢等相同或者是近似的标识;擅自的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存在了特定联系的;将他人的知名字号和商标作为自己的字号在境外申请登记企业名称的;其他足以让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或者是和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等行为。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开展此专项执法行动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对涉及面广、影响大以及性质恶劣的“仿冒混淆”违法的行为,在全省的范围之内都要进行集中查处。
二、加强对互联网“仿冒混淆”行为的落地查处。
三、加强信息沟通与协调配合。加强信息的沟通、情况通报以及执法协作,强化和公安和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