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考文科状元何川洋因民族成分造假,被北大取消录取资格。此事余波未了,近日北大又接到第二例考生民族成分造假举报,该考生也是今年被曝光的重庆31名民族成分造假考生之一。拔出萝卜带出泥,随着两名民族成分造假的考生被曝光,不知道还会不会有更多的倒霉蛋被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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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成分造假,从小了说,这牵扯到一个人的诚信问题,往大了说,这是在破坏国家的考试录取秩序,是犯法。虽然已经有其家长为其承担了法律责任,好像是被免职,但作为考生本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被北大和香港大学拒录应当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了,不存在什么法理和情理之争,但笔者在浏览各大论坛对此事的讨论时,很多人在争论重庆造假状元事件中的法理和情理之争。且看:
“何川洋是否该被录取,社会大众的态度也在变化多多法务民几乎一边倒地认为‘不能纵容作假行为,应取消何川洋的录取资格’。但是,,多多法务民认为‘民族身份虽造假,但成绩真实,应该正常录取’,多多法务民认为‘绝不能姑息纵容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净化高考环境’,两种不同的观点,透视出‘情’与‘理’的交锋。”
笔者坚决支持占相对少数人群的观点,绝对不能姑息纵容作假行为,取消一个何川洋的录取资格,可以警示后来的王川洋李川洋雷阵前止步,同时,也是在维护国家高考的严肃和多多法务上的调查,虽然可以代表民意,但在现实生活中,真实的观点表达,笔者认为还是大多数人要占到维护高考公平和严肃性这边来支持北大和港大作出的决定。
如果说存在情理,那么我们还是从制度层面为何川洋讲一些难言之情吧。首先我们国家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匀的现实情况让很多家长在孩子高中时代就已经处心积虑的要为将来孩子能多加点分上个好大学上面开动脑筋,特别是像何川洋的父亲这样掌握教育资源能很容易达到目标的家长,谁不想自己的孩子在教育资源匮乏的现实中多一些被名牌大学录取的砝码。尤其是在何川洋这孩子学校还不错的情况下。
其次,如果说有情理可讲,就要说说这户籍制度了,二元制的城乡户籍政策限制了人才的正常流动,不仅仅是表现在大学毕业后是否争取一纸户口上,从高中阶段,好像这种暗战就已经开始了。千方百计改户口,无非还是为了能利用民族政策来享受这种本不应该属于自己的加分优惠。当然,笔者无意评论高考对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政策正确与否,二元制的户籍限制还是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才的流动和发展。
法理情理之争,或许更有利于人们在辩论中深切感受一个状元郎黯然转身之后的沉重和无奈,也更加激起人们对当下录取制度的反思,从而从更深度的层面思考,我们的教育该如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