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名“教科书般的老赖”黄淑芬上了网络热搜榜,网友赵先生发“教科书式的耍赖”视频实名声讨肇事司机拖赖赔偿的经历,并曝光两年内与肇事方交涉未果的录音与画面来维权。这一消息宛如滔滔洪江瞬间爆发,引起了全网民的愤怒。在这两年内,黄某却为逃避责任,选择与丈夫离婚,在女儿名下买了房产。赵勇的父亲赵香斌三年前遭遇交通事故,造成特重型颅脑损伤,因病于去年去世。
事实上,这毁的不仅是一个人的人生还是一个完整的家。赵先生原本处于成家立业的大好时光,因为父亲的的不幸遭遇,让他一下子跌到了深渊,即将要结婚的他面临着残酷的选择,为了不拖累女孩,放弃了婚姻。可谓人性险恶,真没想到可以无赖到这个地步。真正站在善良这边的,终究是正义的法律。
法院判决黄某处以司法拘留15天,并冻结个人资产。这一结果在意料之中,却又来之不易。如果不是赵先生在网上曝光黄的行为,这件普通的执行案件可能仍然停留在原地,黄淑芬一家根本不觉得履行判决的85万元,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所谓老赖,意思指的就是欠钱迟迟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一直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按理说,“老赖”们应该承受的不只是道德谴责。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对司法的蔑视和挑衅。恶意规避执行是最大的不诚信,如果欠账可以不还且受不到任何惩戒,法律就会沦为一纸空文,正义得不到伸张,老赖越来越多,人们的交往和交易成本将大幅攀升。
总结了一下,对付老赖,我们可以去求助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传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冻结银行账户、存款、收入和养老金;查封拍卖不动产(如房产);查封扣押动产(如车辆)。
在法治社会,就要靠法制。法制建设必须完善、健全,杜绝法律死角,在法律层面上不给“老赖”任何回旋余地。针对目前法院执行效力没保障、人为因素和作用过多的现状,最亟需的绝非曝晒名单、揭短“老赖”,而是建立配套的执行法律,最大限度地去除人为因素的影响,依法治国,依法治“赖”。在这里也呼吁大家,面对一些有损自身利益的,最好是结合法律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