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说的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以前历史,英美法系国家最早使用版权的概念来描述著作权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其本意是禁止他人未经授权而复制或者使用作品,版权的内容主要是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和权利。所以,版权的主体即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等经济组织。在中国国家,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著作权法的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1]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法律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版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法律在法律规定的年限内对作品享有独占权。一般来说,其他人需要使用作品,应当事先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但是著作权法也规定了若干情形,在法律规定的使用方式下,这种使用不需要取得版权所有人的允许,或者无需向其支付报酬。版权的期限,简单地说,对于个人来说,是离开世界后五十年,著名权等精神权利期限无限制;对单位和法人来说,使作品首次发表后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