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案件我们看多了,都是一些小企业或者事业单位为了自己企业的名声可以快一点让消费者知道,然后出现的傍大牌现象,但是把他人的商标设成自己搜索的关键词,这种做法是商标侵权的行为吗?
使用搜索引擎搜索“A”网站却被竞价排名系统引导到具有相同服务功能的“B”网站,相信这样的事情不少网民朋友都遇到过。2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重庆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内,就披露了一起类似案例。
前锦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利用无忧工作网站提供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渝证字第9370号公证书显示,在百度搜索“汇博人才网”“汇博”“汇博网”等词语时均链接到了前锦网络公司主办的“无忧工作网”网站。聚焦人才公司认为前锦网络公司未经许可恶意利用其商标知名度,进行商业推广的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搜索引擎和竞价排名的收费服务商应当尽到审查义务。
前锦网络公司提供的相关人才服务与聚焦人才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范围相一致,其在百度推广服务中,将包含聚焦人才公司注册商标“汇博”的“汇博人才网”作为搜索关键词,搜索结果链接到其实际经营的“无忧工作网”,实质是利用聚焦人才公司的“汇博”商标的商誉对自身经营的人才招聘等相关服务进行的深度推广宣传活动,降低了“汇博”商标的商品服务来源识别功能,提高了相关网络用户的搜索成本,实质上损害了聚焦人才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商标侵权,而百度网讯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尽到了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没有证据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前锦网络公司设置关键词的行为侵犯了聚焦人才公司的商标权利,且对权利人已经提出权利主张的推广关键词进行了技术处理,加之对于前锦网络公司在推广业务中实施的商标侵权行为没有过错,不构成共同侵权,法院遂判决前锦网络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我们在经营企业的时候,不要只是一味的追求自身的发展,同时可要考虑一下,自己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违法,如果是侵权违犯的行为的话,企业要尽早制止,及时减少自己的的损失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