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法定原则
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该是以书面的形式或者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局的规定的其他形式来办理。
单一性原则
一件专利的申请只能限制于一项发明的创造。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或者是两项以上的发明以及实用新型是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的。用于同一类别并且记性成套出售或者是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授给最先申请的人。
1) 通过法定程序来确定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关系的,从而能够有效的保护发明创造的成果,独占市场的方式来换取最大的利益;
2) 为了能够在市场的竞争中争取主动,确保自身的生产和销售的安全性,防止对手拿专利来状告我们侵权(遭受高额的经济赔偿或者是迫使自己停止生产与销售);
3) 国家对于专利的申请是有一定的扶持政策的(如政府颁布的专利奖励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等),都会给予部分政策和经济方面的帮助。
4) 专利权在受到国家专利法保护的时候,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许可,任何一个单位或者是个人都不能使用。
5) 自己的发明创造应该及时申请专利,使自己的发明创造能够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进行开发的新技术和新产品(需要构成技术的壁垒,别人如果要想研发类似的技术或者是产品就必须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
6) 自己的发明创造如果不能及时的申请专利,别人就会把你的劳动成果提出专利申请,反过来再向法院或者是专利管理机构告你侵犯专利权。
7) 可以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亦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降低成本,使得企业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8) 一个企业如果拥有多个专利是企业强大实力的体现,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和无形的宣传。
9) 专利技术是可以作为商品进行出售(转让)的,比单纯的技术转让更有法律和经济效益,从而能够达到其经济价值的实现。
10) 专利宣传的效果好。
11) 避免会展上撤下展品的尴尬。
12) 专利除具有以上功能之外,能够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是作为企业上市和其他评审中的重要指标。总之专利既可用作盾来保护自己的技术和产品;也可用作矛,也可以打击对手的侵权行为。充分额利用专利的各项功能,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