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的成立具备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必须存在违法行为。行为人客观上的使用注册商标,但是没有取得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得依据,行为是具有违法性。行为人一开始使用该商标时,没有得到商标注册人的授权和许可,但事后得到其许、追认或者是商标注册人在得知这一情况之后,不理也不问、表示默认的情况下,这种行为是不存在违法的。
二、必须有损害结果发生。商标权是种无形的知识产权,对其造成的损害结果就可能是有形的物质损害,也可能是无形的经济损失,或者是两者都有。
三、损害的后果与违法的行为之间是具有因果关系的,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所直接造成的。
四、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的商标已经准确注册自己无权使用,仍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的商标;过失是指行为人在应当知道他人的商标已经准确注册的情况下,仍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