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插头、充电线充电速度太慢!
甚至引发
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盛。为谋取非法利多多法务络卖家兰某某从深圳市一批发商朱某处购买假冒vivo、oppo注册商标的充电器、数据线、耳机等
案情回顾 2017年以来,被告人朱某未经授权,明知是假冒vivo、oppo注册商标的充电器、数据线、耳机等
2017年3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被告人兰某某在被告人朱某处购买假冒vivo、oppo注册商标的充电器、数据线、耳机等产品,明知其购买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在其经多多法务店进行销售,销售金额为41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兰某某处依法扣押了未销售的假冒vivo注册商标的充电头、数据线、闪充线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当前,社会上一些商家受不法利益的驱动,采取假冒注册商标的做法牟取暴利,不仅侵害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广大商家来说,追求经济效益无可厚非,但不能为了追求利益而违规违法,应当守法经营。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和保护意识,共同防范假冒商品。 来源:兴国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