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茅台酒股份公司投诉材料,反映上海市部分经营者在门头店招上侵犯茅台注册商标权利。
接报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检查总队共出动执法干部80余人次,对位于浦东、杨浦、闵行、宝山、金山、松江等区域的33家商户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部分经营户在未经授权情况下,在店招上擅自使用“贵州茅台集团”“茅台名酒汇”“茅台专营”等店招或红白蓝三色图形商标,甚至虚构授权证明文书,构成商标侵权,并造成购买者误认为这些门店与茅台商标权利人之间存有某种特定联系,严重侵犯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利益。
日前,记者跟随市市场监管局检查总队,前往举报线索中位于康桥路1197号的一家酒业商行,只见该商行门头店招直接以“贵州茅台集团康桥店”示人。
侵权商户在店招上擅自使用“贵州茅台集团”“茅台名酒汇”“茅台专营”等店招或红白蓝三色图形商标
而店内,“贵州茅台”“贵州茅台镇”“贵州茅台酒”等各种装饰、铭牌十分醒目。
然而经查,该店与贵州茅台集团并无任何关联也无得到任何授权。有路过的行人见监管部门检查,便也好奇前来咨询,当得知该店“傍名牌”时,这位消费者称,这家店如此表述,“太具迷惑性”“太误导消费者了”。
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提示,这些未经授权的商户,不仅存在卖假酒的风险,且几乎没有一家可以开正规发票,消费者的权益根本无法获得保障。
而此前,检查总队对上南路、松江万达等几家商户进行检查,“上南路店”和“松江万达店”的门头店招与“康桥店”几乎如出一辙,且在部分店内还查获多瓶假冒“飞天茅台”。
据悉,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19家正在营业,12家停业,2家有待商标权利人确权。
对于19家正在营业的商户,执法人员现场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及时拆除侵权店招。经执法人员复查确认,有21家商户于检查当日即将侵权店招自行拆除完毕。
另外,本次执法行动中,共发现6家商户涉嫌销售侵权商品,共查获侵权“飞天茅台酒”78瓶,经商标权利人鉴定确为假冒后,现已对所有侵权商品采取了扣押的强制措施。
根据提示,“茅台”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商标,文字商标“茅台”“贵州茅台”和图形商标等,是权利人有效的注册商标,目前其在上海共有16家专卖店,有28家经销商获得官方授权销售“茅台”酒资质。
其中,允许在店面上使用“茅台”统一店招的只有16家,多多法务上能查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