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海淀法院受理了一桩侵权案件。某公司觉得前总裁的注册包含“山姆”的文字商标,并且在网站上宣传使用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并且构成不正当竞争。某公司把前总裁黄先生,北京蓝莓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天灿联创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并且索赔314万余元。
原告北京安柯塞姆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也表示,“山姆大叔英语”是国内首家获得AI国际认证的少儿英语机构,现在已成为少儿英语教育领域的知名品牌。
安柯塞姆公司声称:黄先生于2013年10月20日到2016年10月19日担任安柯塞姆公司总裁一职,在任职的期间成立“北京山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并且在在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三日之内申请注册包含“山姆”文字的系列商标共计十项。
安柯塞姆公司认为黄先生身为安柯塞姆公司额原总裁,在明知到“山姆大叔”市场的知名度较高的前提之下,恶意抢注和“山姆”相关的商标共计十项,同时黄先生作为蓝莓果公司的股东,在其运营的网站上没有经过安柯塞姆公司的许可,擅自的使用和“山姆大叔”商标近似的“山姆博士”和“山姆少儿”等标识,是具有混淆服务来源的意图,导致相关公众认为原被告间存在关联关系。
而且蓝莓果公司的网站中把“山姆大叔少儿英语”和安柯塞姆经营的“山姆博士少儿英语”进行了对比展示,并且对外宣传黄先生为“山姆大叔少儿英语”和“山姆博士少儿英语”的创始人,这个行为均是企图诱导消费者,谋取了不正当的利益,不但挤占了原告的市场份额,而且还造成了原告严重的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商标侵权的行为、停止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删除网站上的侵权内容、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经济损失31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