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奔富国际旗下“奔富酒园”葡萄酒是诞生于中国的品牌,其宣传内容明显不符合事实,构成虚假宣传。
富邑集团表示,对此判决表示深感振奋,并会继续通过主动的品牌保护战略持续打击以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其品牌权利的任何实体。
奔富国际随后在其上发表声明称,该案不涉及“奔富酒园”及“奔富”等商标的使用权,公司已就一审判决发起上诉并表示各经销商业务和公司的销售业务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据了解,富邑葡萄酒集团旗下有限公司(简称“易富贸易”)与奔富国际及其关联企业之间2018年以来,已发生5起涉及商标权的法律纠纷。
早在2018年2月,富邑集团就曾发表声明称,公司已向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提起法律诉讼,起诉仿冒葡萄酒公司Rush Rich(奔富公司经独家授权许可经营的品牌)在澳大利亚实施的针对富邑集团标志性品牌Penfolds的一系列侵权行为,包括其误导性使用“奔富”商标(Penfolds品牌的中文译名)。
据了解,“奔富”的中文商标最早是在19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因到期未续期被注销,从而成为公共资源。
2011年,富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奔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葡萄酒,但申请均被驳回。直到2018年8月,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奔富”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而奔富集团也在加紧注册“奔富”相关商标,2014年7月,奔富集团股东东方明日注册了“奔富庄园”商标。
到了有限公司以“涉嫌恶意抢注涉案商标且三年不使用”,起诉东方明日,随后国家商标局撤销了“奔富庄园”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