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可以划分为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和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凭证,其中知识产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根据税收法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范围采用正列举方式,而商标权使用合同不在征收范围内,不征收印花税。
您好!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另外附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因此,纳税人应按上述规定确认是否缴纳印花税,如无法确认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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