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题主所问问题严格来说是一个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作为一个法律门外汉,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有班门弄斧之嫌,但既然受到邀请,就尝试回答一下吧。
在中国个人是无法申请破产的,因为破产目前只适用于法人,而不适用于个人自然人。目前直接用来规范破产的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这就意味着只要欠债没有还清,那就一辈子都背负债务,直到个人死亡才能一笔勾销。如果你的亲属要继承你的遗产,就要同时继承你的债务替你把债务偿清,否则就要完全放弃继承权。
为什么中国目前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呢?我认为一是跟我们的历史传统、法律文化、社情民意有关。中国自古以来就把“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奉为圭臬,现在社会上也流行着“出来混总是要还的”的说法。第二,可能跟我们社会信用制度体系不完善有关,失信成本过低有关。目前尚未实行破产制度之前,各种老赖就已经在中华大地上遍地盛开、争奇斗艳了,如果放开个人破产同时没有相关配套措施的话,那么后果真是难以想象,那幅美好的画面想一想都醉了。
一直以来都在说制度法律不完善,解放60多年,改革开放30多年,为什么要改革,改革就是要改变社会不公平的问题,现在还拿这些当理由都是在扯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