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应该取消,现在山东省内的车,在省内异地审车不用委托书了,(比方说是烟台的车牌号,在潍坊审车就不用委托书了,以前的时候也得用委托书的)省外的在山东省内审车必须使用委托书,这样真的是太不方便车主审车了,要委托书真是太麻烦了,尤其从外地买的抵押车,抵押车又不能过户,有的地方直接都不给抵押车开委托书,这样车辆就不能年审了,年审不了就不能上路了,真是强烈呼吁取消委托书这一规定。或者是能直接从当地车管所直接能查到外地车的信息,直接能从电脑上或者传真拉出一份委托书也可以,也不用车主东奔西跑的开委托书,政策应该变的越来越人性化,越来越来越方便广大车主才是。
已经传出取消的消息两年了,一直没实现,估计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