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和苹果等公司是世界上享誉盛名的科技企业,不仅在努力的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还要忙着应付隔三差五的“专利流氓”们的诉讼。日前苹果公司被判要赔偿名为VirnetX(下文简称V)的专利流氓公司4.4亿美元,但是苹果方面已经明确表示会提出上诉。
V作为原告起诉苹果的视频聊天FaceTime等产品中,所使用的安全通信协议已经侵犯了这个公司持有的通信专利。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的地方法院,日前已经驳回了苹果的多项诉求,反而是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并且赔偿金额也从原来的近3亿美元涨到了现在的4.39亿美元。
因为之前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已经宣告了原告涉及此案的4个专利无效,苹果公司继续上诉的话应该还是有希望的。但是V的“实力”也不容小觑的,它之前还成功的迫使微软赔偿两亿美元呢。
“专利流氓”又叫专利蟑螂和专利鲨鱼,它们本身并不会“生产”专利,主要就是到处高价求购专利转让,从而能够获得专利权。然后再通过发动专利侵权诉讼来赚取巨额的利润。这样的专利公司往往都是具有很强的寄生味道,正规的公司往往是要浪费很多精力与之周旋的。可以说专利流氓公司的胜诉,对科技行业的顺利发展是非常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