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转让合同是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商标所有权转让一事上达成合作签订的合同。商标权转让合同表明商标权转让的条件(有偿/无偿),商标相关信息等,是办理商标转让手续时必备的申请文件之一。
商标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签订时:
(一)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的主体有规定的限制,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二)商标权转让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必须具备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盖章,和其他申请文件一并提交给商标局。
(三)商标权转让是商标脱离企业而转移,应以公众不致发生误认、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为条件。
(四)转让人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
(五)合同应当具备法定的必备条款。
商标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必备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签约日期和地点等;
(二)商标名称、图案,国别、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名称;
(三)已有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状况;
(四)价格和支付办法;
(五)受让人或被许可人保证商品质量的约定;
(六)合同中止和解除的条件及程序;
(七)违约责任;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办法。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还应订明授权使用的范围,许可使用商标的地域和时间等以及商标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标注册效力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