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葫芦兄弟》是85后的全体童年回忆的话,那么伴随00后成长的动画片就是《熊出没》系列了。里面有勇有谋的“熊大”和贪吃贪睡的“熊二”,还有一个经常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光头强”深受小朋友的喜爱。但是你可知道不是任何人都能够随便使用上述美术作品形象的。河南新乡一家蛋糕店就擅自将“光头强”等卡通形象制作在蛋糕上,就遭到了版权方的起诉。
拥有“熊大”等美术作品著作权方—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同意和新乡某蛋糕店进行调解。被告已经同意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没有经过著作权人许可或者支付版权费的,小小的蛋糕上也不能随意的出现“光头强”的形象。所以开蛋糕店的朋友们需要注意了,不要一不小心就侵权了!
但是各位网友也不必为此恐慌。在日常生活和学习的工作中,朋友圈发个“熊大熊二”的图片,自己画一个“光头强”贴到网上等行为并不会造成侵权行为。只有当你擅自的利用“熊大熊二”形象进行营利性的使用时候,才会触犯了《著作权法》造成侵权。
此外多多法务商城平台发现,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只申请注册“俑之城”和“熊熊欢乐颂”等商标。其母公司深圳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真正掌握着“熊出没”、“熊大”等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