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限定措施:各个国家对商标转让都设定了一些限制措施,比如说共同所有的商标任一共有人不能私自转让、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不能随意转让、集体商标不能转让等,甚至有的国家还规定了商标连同转让原则,要求商标权人转让其商标时必须连同其营业一并转让。这些法律规定都需要注意。
“被转让”风险:商标局对于办理转让注册商标仅要求受让人一方到办理大厅,不需要提交书面的商标转让合同,只需递交转让人签章的《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可能造成注册商标在商标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让”。
一标二卖:假如商标转让人与第一个受让人签订商标转让合同之后,隐瞒该事实又与第二个受让人再签商标转让合同,那么第一个商标转让合同成立并生效,而第二个合同则属于可撤销的合同,由受让方享有撤销权。如果第二个商标受让人知道该商标已经转让他人的事实后,仍然坚持签署商标转让合同或仍然不行使撤销权,那么第二个商标转让合同也是有效的。
无偿转让:商标转让中商标转让人并没有获得任何对价,那么这种商标转让合同则属于赠与合同。对于商标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都是可以随时单方撤销赠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