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处党支部组织开展“攻坚周”活动 向新中国70华诞献礼
新中国70华诞在即,青岛市专利代办处迎来了最繁忙的一周,同时受理山东省、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申报、青岛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面对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中共青岛市专利代办处支部于9月23日,召开党员大会动员部署“攻坚周”活动,激励党员关键时刻“冲上去”,立足本职岗位做奉献,发挥团队“能啃硬骨头”的优良作风,肩负起特殊时期的使命,确保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完成工作任务。
会议决定党支部发起“攻坚周”倡议,工青妇各组织积极参与。党员勇担当,冲在前、干在先,带领群众迎难而上,打好“攻坚战”,保质保量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会上全体党员同志一致表示要珍惜这次锻炼机会,关键时刻坚守岗位,严守标准,在服务一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起一面旗帜,用实际行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向新中国70华诞献礼。
●代办处工团妇各组织积极响应支部“攻坚周”活动号召,迅速行动,以实际行动向新中国70华诞献礼
9月24日,在专利代办处支部动员部署开展“攻坚周”活动后,代办处工、团、妇各组织积极响应活动倡议,迅速行动,工会会员提交决心书,妇委会成员递交承诺书,团员立下挑战书,在做好日常具体业务基础上,立足本职岗位做奉献,加班加点受理山东省、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申报、青岛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等急难工作,以实际行动向新中国70华诞献礼。
代办处各群团组织一是认真部署,确保实效。按照政务服务受理要求,及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分类对受理业务进行分解,开展多层次业务培训,严格工作流程,确保各专项受理高效率完成;二是压实责任,确保质量。按照谁受理谁负责原则,严格对照审核标准和工作要求,认真检索核查,确保各专项受理高质量完成;三是热心服务,提升满意度。现场开通绿色通道、设大厅经理、优化流程,多措并举提供便利条件服务申报人,受理资助申报全面提速,确保各专项受理高水平完成。
●代办处工会会员们加班加点审核专项材料
9月25日,专利代办处开展“攻坚周”活动进入到第三天,代办处工会会员们攻坚势头不减,克服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发挥代办处“一人多岗、一岗多能”的优势,正常工作时间受理山东省、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申报、青岛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下班时间处理日常业务工作和复审专项材料,形成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全局一盘棋的积极工作氛围。
●青年团员热情服务, 多措并举保障专项受理
为响应党支部号召,高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山东省、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申报、青岛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受理等急难工作,代办处青年团员快速行动,签订挑战书,以热情的态度,真诚的服务,立足岗位,多措并举保障专项受理。
为减少申请人等待时间,开通小件绿色通道,大件专门窗口,由大厅经理根据申报件数引导到相应窗口办理;将走廊咖啡机移至服务大厅,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对系统操作不熟练等特殊需求人员,青年团员成立专项小组,现场辅导。受理大厅到处是青年们忙碌的身影,未来几天,青年团员们将持续主动作为,耐心细致,以青春热情打好“攻坚周”战役,以实际行动为祖国70周年献礼。
●献礼祖国七十华诞,代办处姐妹立足岗位做服务!
面对各项资助审核工作量激增,为克服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青岛市专利代办处妇委会积极响应党支部倡议,组织全体会员主动参与,以积极饱满的态度,为受理人立足需求提供热情服务。
为方便申请人,代办处妇女同志牺牲中午吃饭时间,为申请人审核材料;为提高资助申请受理效率,减少等待时间,妇女同志主动承担了过百件受理窗口的审核工作;在受理期间专门设置大厅经理,发挥妇女同志在受理业务上的耐心、细致优势,为老年人提供操作辅导,保障资助顺利申报成功。妇女同志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实干完成攻坚任务的同时实现个人价值,展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半边天风采,为祖国70华诞献礼。
●代办处支部组织员工参加喜迎祖国七十华诞音乐会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增强团队爱国意识,提升团队精神文明品质,中共青岛市专利代办处支部组织员工观看《巨星璀璨·庆祝建国七十周年交响音乐会》。
音乐会由国家一级指挥范焘执棒,特别邀请了著名男高音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戴玉强、著名钢琴演奏家、教育家逄勃、北京京剧院领衔主演、国家一级演员胡文阁、著名青年女高音歌唱家柯绿娃助阵演出。音乐会在大气磅礴的《忆秦娥·娄山关》中拉开帷幕,“西风烈,长空雁叫霜晨月。霜晨月,马蹄声碎....”王雷朗诵、青岛马克老战友合唱团演唱、青岛音乐厅交响乐团伴奏将现场观众带回到了战火纷飞的革命年代,感受不畏艰难,不怕困苦,不怕流血牺牲的长征精神。雄浑激荡的《沁园春·雪》、《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建国大业》激励着在场的每一位观众,感悟党带领人民“站起来付出的巨大努力”。一曲优美的《一杯美酒》唤起了全场观众的共鸣,新时代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蒸蒸日上。歌曲《我的祖国》、《我爱你中国》等一次次将音乐会推向了高潮,音乐会在观众齐唱《我爱你中国》的激昂豪迈中缓缓落下帷幕。
通过观看音乐会,重温党和祖国走过的光辉历程,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感悟党的初心和使命,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和自觉,在新时代牢记使命担当,砥砺前行。
●青岛平台举办“商业秘密保护”专题讲座
为帮助我市企业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普及商业秘密保护知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相应内部管理体系,9月25日,多多法务立足需求,举办“商业秘密保护”专题讲座,来自我市二十余家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主分会场参加培训。
培训中,授课老师从一家外贸出口企业员工泄露商业秘密的案例讲起,介绍了商业秘密的具体含义、表现形式以及构成要件,并结合有关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分析了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商业价值,结合大量典型案例给出实际工作中保护商业秘密的具体措施和意见建议,现场互动频频,气氛热烈。
通过此次专题讲座,参会人员不仅了解了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提升了对商业秘密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掌握了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也为进一步保护企业财产权利,提升竞争力打下了基础。
●青岛平台公益培训“请进来”,质贷服务“走出去”
9月26日,多多法务立足需求,举办“从审查意见分析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要求”专题讲座。讲座中,授课老师从《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3款的规定出发,结合文件撰写方与专利审查方的对答案例,分析了专利申请文件中,撰写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时的各种不清楚、不支持缺陷及其应对策略,诠释了高质量的专利文件撰写技巧。
同日,受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青岛平台携手质贷联盟成员赴即墨开展培训,为即墨区百余家科技型小微企业专题讲解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培训中,授课老师结合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需求,详细解读了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工作市场化运作模式、申请流程及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互动环节,质贷联盟成员与参会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并现场答疑。
青岛平台以需求为导向,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双管齐下,常态化开展公益培训,进区市送服务,积极推动岛城企业创新力的提升,助力中小微企业攻克融资难题,服务壮大民营经济攻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标志获得特殊
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规定,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与其公益活动相关的广告、纪念品及其他物品上使用该标志,并许可他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需要注意的是,特殊标志的使用人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特殊标志使用人应当同所有人签订书面使用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并报使用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存查。”有关专家表示。
●一文了解新形势下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文件的审查
案例解析
●阿迪达斯不再拥有“三道杠”图形商标?
然而,阿迪达斯在欧盟注册的一件“三道杠”图形商标,却被欧盟普通法院判决缺乏显著特征而应予宣告无效。判决一出,很多网友产生“阿迪达斯不再拥有‘三道杠’图形商标”及“‘三道杠’图形商标不再独属于阿迪达斯”的误读。对此,阿迪达斯方面表示,欧盟普通法院的上述判决只涉及“三道杠”中一种特定的表现形式,阿迪达斯在欧盟注册的其他“三道杠”图形商标依然有效并受到法律保护,而且对阿迪达斯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注册的“三道杠”图形商标并无影响。
商标为何宣告无效
1949年,阿迪达斯创始人阿道夫·阿迪·达斯勒申请注册了一件由“ADOLF DASSLER ADIDAS SPORTSCHUHE”文字和一双带有“三道杠”图形标志的运动鞋构成的商标。此后,阿迪达斯一直将“三道杠”图形标志用于运动鞋产品上。1967年,阿迪达斯推出服装产品,并在上衣袖子和裤腿侧边使用“三道杠”图形标志。
涉案商标被核准注册后不久,比利时的某品牌随即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涉案商标无效的请求。2016年,欧盟知识产权局支持了该无效宣告请求,理由是涉案商标缺乏内在显著特征。
阿迪达斯不服欧盟知识产权局所作无效宣告裁定,随后提出申诉,但欧盟知识产权局第二上诉委员会在2017年驳回了阿迪达斯的申诉请求。阿迪达斯继而向欧盟普通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欧盟知识产权局所作裁定。
据了解,为证明涉案商标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特征,阿迪达斯向欧盟普通法院提交了包括标有“三道杠”图形商标的产品目录、宣传材料及与营业额、营销广告费用有关的数据、市场调研报告等材料。其中,阿迪达斯向欧盟普通法院提交了1983年至2011年其在德国、英国、瑞典、意大利、法国等国家和地区进行的23份市场调查的报告结果。
今年6月,欧盟普通法院作出判决,确认了欧盟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裁决,认为涉案商标不是由一系列有规律的重复元素构成的图案标志,而是一种普通的象征符号,不具有任何显著特征,而阿迪达斯提交的涉及5个欧盟国家的市场调查报告证据,不能证明涉案商标在整个欧盟境内因大量使用而获得了足够的显著特征。据此,欧盟普通法院判决维持欧盟知识产权局对涉案商标所作无效宣告裁定。
其他地区仍可使用
从阿迪达斯主张的理由以及欧盟普通法院的认定来看,双方根本的分歧在于对涉案商标的解释不同,由此造成阿迪达斯后续提交的使用证据被不予考虑。
“具有显著特征是商标获准注册的必要条件,缺乏内在显著特征的商标可以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这是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商标法的普遍规定。”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杜颖指出,在这起案件中,阿迪达斯希望法院认可涉案商标通过使用取得了显著特征,欧盟普通法院的判决重点围绕商标的定义、使用的认定以及证据的确认等方面展开。
由于阿迪达斯与欧盟普通法院对涉案商标的理解不同,导致双方在商标使用的认定上产生较大分歧。杜颖表示,从描述来看,按照阿迪达斯的理解,涉案商标的申请说明中没有限定高度(长度)及朝向,因此涉案商标在使用时可以延伸、剪裁或以倾斜角度剪裁;而欧盟普通法院则认为,商标说明中没有指出涉案商标的标志长度可以变动或斜角剪裁,因此变动后的图形都不是涉案商标,即欧盟普通法院对商标的定义作出严格限制,比阿迪达斯的理解范围狭窄很多,这种限缩解释直接影响法院对商标使用的认定。
“由于理解不同,阿迪达斯认为只要没有改变涉案商标的显著特征,只是改动某些元素,也属于对涉案商标的使用。”杜颖表示,欧盟普通法院认为涉案商标“太过简单”,因此轻微的改动即构成显著特征的改变,涉案商标的图形标志反向配色、条纹倾斜或改变条纹长度等,都不属于对涉案商标的使用,基于上述判断标准,阿迪达斯提交的大部分证据被欧盟普通法院不予认可。
同时,欧盟普通法院认为,对于一开始在欧盟所有成员国都不具有显著特征的商标,只有证明该商标通过在整个欧盟范围内使用取得显著特征,才能获准注册。而阿迪达斯提交的证据材料中,有关经过使用产生显著特征的市场调查仅在5个欧盟成员国进行,只涵盖了欧盟部分地区,这些市场调查证据不能证明涉案商标在整个欧盟范围内通过使用取得了显著特征。
(整理:张敬凤 制作&校对:董照洋 责编:张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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