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dy gaga不知道大家听说过没有,是以奇怪出名的歌手,但是最近gaga可是也会有点烦恼了,听多多法务商城的小编给大家详细说一下。
用于服装的“LADY GAGA”商标是否知名呢?这正是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商标审查和上诉委员会(TTAB),在Ate My Heart诉GaGa Jeans一案中需要回答的问题了。
用于服装的“LADY GAGA”商标为Ate My Heart有限公司所有的,这个公司处理和杰尔马诺塔有关的业务。Ate My Heart试图反对GaGa Jeans有限公司提交的,把“GAGA JEANS”商标用于牛仔裤的商标申请。
作为异议部分的理由,Ate My Heart称“LADY GAGA”是为著名商标,如果“GAGA JEANS”商标获得了注册,就很有可能引起商标淡化,也就是说“GAGA JEANS”商标的注册可能会降低“LADY GAGA”商标的显著性。
TTAB仍然认为这些证据是不足以证明“LADY GAGA”为著名商标的。TTAB总结称Ate My Heart并没有证明“LADY GAGA”商标在服装界闻名。Ate My Heart应该证明“LADY GAGA”商标是用于服装的,主要用来反映其来源的著名标识,然而这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知名。
TTAB明确了以下事实:Lady Gaga作为一名表演者的声誉是不能直接转化为同名商标的声誉的。Ate My Heart所开展的用于支持其案件的商标调查强调了这一区别。一位独立调查专家开展了一项消费者的调查,询问了消费者“谁制作或者是推出了带有‘GAGA JEANS’商标的牛仔裤?”大多数受访者表示Lady Gaga是产品所有人或者是赞助商。然而这些回答只是基于对表演者的普遍认可的猜测,而不是对“LADY GAGA”商标的认可。
TTAB还发现Ate My Heart用于服装的销售和广告费用不够“显著”,也没有证据说明该公司在业界的收入和广告支出情况。因此虽然TTAB已经裁定“LADY GAGA”商标是一个强标识,因为公众认可了这个商标,但是认可并没有达到在服装产品上享有声誉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