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 接 创 造 价 值
2018年7
年
由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等八部门,对
所有涉及网络信息监管的部门进行整合,目的是实现信息共享和手段互补,以方便各部门配合和规范市场。目前,网络领域总体形势逐步转好,但由于网络信息具有普及性和时效性的特点,受到了来自全国人民和领导的广泛关注。网络信息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传播力越来越大,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本次宣贯会的目的在于宣传贯彻国家对于网络管理的规定,通过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减少企业可能因违规造成的损失,目的是增加企业运营的规范性,营造深圳良好的营商环境,教育违规企业、为其他企业划定法律红线。
在今年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后,受益于部际合作和信息共享,关闭违法网站的途径增加,因此今年违法网站关闭数量势必会增加。今年商标侵权开始归为违法行为,有关部门通过开展36项专项检测收集到十余万条相关信息,其中违法行为有关信息六千余条,证据固化中心共固定电子证据一千三百余件,经过人工识别处理到五百余条具有较高违法嫌疑的信息制作成线索移交函并移交办案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在专项行动期间共受理投诉举报五万余件,立案网络违法案件近两千起,罚款一千余万。主要违法领域为广告(九百余宗),产品质量违法(三百余宗),价格违法(两百余宗),食品违法(两百余宗)及认证认可、标准化、药品方面的违法违规。
(电子商务检测平台检测现场)
工商网监电子标识服务(简称“亮照挂标”)是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企业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国家工商总局60
(执法人员在电商企业检查)
根据
年的专项行动,市监管委总结了目前电商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电商近几年发展迅猛,网上商品交易已成为我国一种重要的交易形式,这是网络相关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一面,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变化性,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涌现出来:
模式创新带来的违法犯罪问题层出不穷。由于新型经营模式变化难以被定性,上层管理部门严管的要求为基层管理者带来了监管方面的困惑。以一些已经侦办的案件为例,以
”、“创新”、“新模式、新业态”为幌子进行实际上的网上传销、非法集资、诈骗活动。比如迁安云集品非法传销,涉案数额巨大、人数众多,已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以及“国粹币”通过雇佣操盘手和操纵价格制造暴涨行情诈骗投资者财产,已涉嫌犯罪被移交公安。此外,个人参加传销也会被处罚。
平台责任履行不到位。三方交易平台在资质审核、平台治理、信息披露、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广告等方面有法定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例如一些外卖品牌平台上的商家证件模糊不可识别或已经过期,对此,平台有不可逃避的管理责任。
刷单炒信更加隐蔽。刷单行业已经进入到
送
”等新模式,下一步市监管委将会进行重点研究打击。
广告违法。广告违法案件占专项行动期间查处违法案件的近六成。比如深圳某公司在产品描述中存在虚假宣传、绝对化用语、贬低同类品牌等行为,市监管委根据广告法对该公司罚款
万。
价格违法。通常为虚构原价,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经出现了多种不同的形态。以深圳某电子商务公司为例,其在天猫商城上售卖的手机自拍杆,原价
元,特价
元并在展示图片上标有”促销仅剩
分钟“的说明,然而此剩余时间并不具有真实性,是利用使人误解的手段使消费者与其发生交易,涉嫌欺骗、诱导,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违法。而某深圳大型互联网公司在其运营的某游戏活动规则中规定”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涉嫌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针对这些去年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今年市监管委的专项行动会在深度和广度上都会进行超出以往力度的打击,目的是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希望各公司企业在内部对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和精神进行广泛的宣传并对具体传达。
(有关此次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新闻报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合整合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各单位职能优势,适应网络市场监管的新任务、新形势、新要求,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国家八部门决定开展本次行动。目的是进一步遏制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规广告等违规行为和落实平台责任、规范格式合同为重点。以下为本次专项行动的五大重点工作和具体任务:
一是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登记备案,并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公示。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对协议客户资格审查。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强网站备案、
二是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探索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机制。严惩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伪造产地、厂名、质量标志,篡改生产日期,在网售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根据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等,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强婴幼儿辅食等重点食品监管,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在进出口和寄递环节,加大对网络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发现查处力度。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进行全方位整治,增强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震慑力。
三是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市场混淆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推动执法办案工作。着力治理网络失信问题,严厉打击通过组织恶意注册、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合谋寄递空包裹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从严处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与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行为。
四是坚持正确宣传导向,加大对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严肃查处网络上具有不良影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和信息,加大对包括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热点领域执法力度。督促互联网平台加强自律,规范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价格、用途、有效期限等宣传信息,严禁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商品标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全面加强网络安全监管,遏制违法有害信息网上传播。
五是规范网络合同格式条款,严厉打击其他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完善与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条款,采用显著方式提请合同相对人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认真及时查处混淆
此外,亮照挂标工作也将会是将开展的网络市场监管的基层任务和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若在专项行动期间依然发现有企业没有亮照挂标,则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尚未进行亮照标识的企业可通过以下链接完成电子标识申领和网上亮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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