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耐克公司对他们的一位代言人非常不满,这位发言人由于个人发布的logo酷似耐克旗下Air Jordan商标设计的样式,因此耐克坚决反对这个代言人继续使用该logo。
在本月的早些时候,耐克向专利商标管理局提出反对议案,耐克表示代言人这个手拿着橄榄球准备砸向地面的黑色人像标志与耐克在1987年开始以乔丹扣篮姿势使用的Air Jordan标志太过相似。即使作为耐克的代言人,个人所设计的logo也需要得到耐克承认,纵观耐克的所有代言人,拥有个人签名标志的球星们几乎都是耐克的团队帮忙打造商标品牌logo。
“我们希望给每一个人合理且满意的结果,”耐克的发言人透露了这个消息。 Gronk Nation L.L.C,将这个砸球的标志注册商标品牌并用于运动装备方面。在耐克向管理局提出申诉之后,代言人的团队需要对此事给出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否则双方将会就此logo展开一番唇枪舌战。目前代言人的团队并没有给出解释。
“我的客户也许创造了一个现在体育界最有个性的商标之一,为这个品牌商标感到自豪,我们将会与耐克友好的解决这的问题。”代言人的团队就此事发表了声明。
搞笑的是,代言人目前是与耐克有代言合约的,他不仅穿着耐克的合作球鞋在场上打球,同时耐克还为代言人推出了一款个人签名训练鞋,所以耐克与代言人应该会很快就协商成功。
这不由得让人想起乔丹起诉中国品牌“乔丹”的故事了,当然故事里飞人乔丹对于中国乔丹毫无办法,而这次又是一个相似的情况,乔丹的这个飞人商标设计还真是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