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指的是商标侵权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下面就分享10个商标侵权的典型案例,给大家敲一个警钟!
1、假冒“茅台”被查处
2、冰纯“嘉士伯”名不副实
2008年10月8日,西宁市工商局城中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依法查处了西宁市城中区华德大厦五楼的西宁市城中区红哲量贩视听歌城涉嫌销售冰纯“嘉士伯”啤酒案。
名优”烟酒竟是水货
2008年11月5日,西宁市工商局城北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有关案件线索,对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巷17号翟某租赁的天路烟酒商行依法开展检查,从其库房中查获尚未销售的假冒某名优系列白酒14瓶、“国窖1573”“茅台”“五粮液”等名优白酒17瓶,查获假冒“芙蓉王”“中华”等名优香烟130条,涉案案值52348元。
4、一批名优系列白酒商标被侵权
2018年7月15日,西宁市工商局城东分局依据有关案件线索,依法检查城东区东树林巷115号一单元101室彭某租赁的用于从事制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库房,现场查扣涉嫌侵犯名优系列白酒343瓶、“洋河”牌“蓝色经典”60瓶及“洋河”牌“蓝色经典”商标标识730套、“五粮液”牌系列白酒17瓶酒,经有关厂家鉴定,均属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和标志。
5、冒牌“大宝”被查
2008年12月19日,西宁市工商局城东分局执法人员依法检查褚家营365号巷道内正在卸货的车号青A-F8890及青AE9863箱式货车承运的“大宝”牌SOD蜜化妆品时,发现所承运的“大宝”牌SOD蜜化妆品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6、青海省某名优系列白酒被造假
青海省工商局执法人员于2008年11月2日晚7时许,在西宁市城中区南酉山村1号依法成功捣毁了以陈某为首的专制我省某名优系列白酒的制假窝点,现场查获已灌装好的假冒白酒470瓶、商标标志1755套、大量防伪标志、灌装用散装白酒及制假用品,同时查获运输假冒侵权商品车辆一台。
经有关厂家鉴定,均为侵权产品假冒标识。
7、假冒“正兴”汽车辐板被查处
2008年9月30日,当事人申某与一不知姓名的推销员按每片100元的价格口头约定购买720片“正兴”牌汽车辐板。
2008年10月2日,这个推销员将720片“正兴”牌汽车辐板销售给当事人,总货款7.2万元。
当事人申某的销售行为违反有关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及时终止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后果不大,工商部门对其行为做出没收侵犯“正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辐板565片、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8、“金鑫”包装袋遭他用
当事人常某于2007年6月从贾某等人手中以每吨1350元的价格购进“蓝天”牌氯化钾52吨,“福”牌氯化钾4吨,“天上田”牌氯化钾4吨,共计81000元,后又以每吨1400元的价格销售。
9、销售侵权药品受罚
2008年9月27日,西宁市工商局城中分局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某药店销售的“同仁清肺润肺止嗽丸”与“同仁淋清分清五淋丸”时,发现这个药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药品。
10、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被侵犯
当事人高某于2008年6月租用青海省图书馆一楼大厅销售背面标注有“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字样的“奥运纪念怀表及奥运双子表”,其间高某在省内媒体上发布“奥运纪念怀表及奥运双子表”广告,其标题分别为“为何纷纷抢购08黄金纪念怀表、首款奥运金钻情侣表诞生中国”等,并在广告中宣称商品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绝版黄金纪念怀表,奥运年就佩戴奥运金钻表”等虚假内容,在其伺机销售时被依法查扣,经调查,当事人高某所销售的奥运纪念品均未得到奥组委授权。
高某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奥运标志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相关,对其擅自使用奥运标志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做出没收“2008金钻双子表”3盒、“火炬传递翡翠金钻珍藏怀表”1盒,处以罚款2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侵权案件屡见不鲜,在此也要警醒大家,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剑走偏锋的侵犯他人的商标权益,总有一天会吃官司的。如果您企业因为发展需求,需要注册商标、专利申请,可以找我们奇创集团,我们可以为您解决关于商标和专利的问题。
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全国30多家直属机构,一站式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