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誓言铮铮凝正气,检徽熠熠耀川城。
今年以来,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在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和汉川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各级党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突出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加大司法办案力度,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该院2016年监督立案的张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先后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保护非公经济十大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并位居榜首。
围绕中心 融入大局
在服务发展中贡献新力量
惩治犯罪 维护稳定
在忠诚履职中展现新作为
聚焦主业 强化监督
在尽心尽责中彰显新担当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该院坚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全面加强立案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今年以来共监督立案18件20人,监督撤案3件3人,提出刑事抗诉1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4件4人。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份,纠正漏捕19人,纠正遗漏同案犯4人,其中参与贩卖毒品的何某经追诉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追诉漏罪18人。其中在办理马某等6人诈骗案时,审查发现6名嫌疑犯同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完善证据,该院移送起诉后,法院对6名被告除以诈骗罪量刑外,还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29人;书面提出刑事执行活动违法纠正意见27件,采纳纠正27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9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28件,采纳27件;开展强制医疗交付执行监督,书面提出纠正意见5件,采纳纠正5件;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核查罚金刑74人,书面提出纠正意见27件,采纳纠正27件。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3件,终结审查1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扎实推进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21万元。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有效进展。
扎实推进 稳步向前
在改革创新中激发新活力
砥砺奋进,勇创一流。该院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职责清单,建立廉政档案、业绩档案,对办案情况实行过程监督制约,司法办案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办案数量比例,要求入额领导切实担负起办案责任,今年以来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99件,办结97件,发挥了司法办案示范引领作用。
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强对敏感案件风险评估,增强化解矛盾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今年以来共受理来信来访案件17件,其中侦查部门立案监督案件2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件,其它信访案件9件。经过调解沟通,来访案件均已合理解决。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1+1+5”工作规划;加强证据审查判断,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落实侦查、起诉、审判同一个法定标准;严格非法证据排除,注重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意见,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告知其有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对辩护人、犯罪嫌疑人提交的申请、提供的线索和证据记录在案,排除非法证据7份,补强证据18份,确保在审前把好证据关。
完善“未检”工作机制。采取未检干警示范宣讲、成立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宣讲、委托专业人士宣讲、制作资料委托学校自行宣讲等办法,在110所中小学校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举行“亲职教育”活动,让合适成年人与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共同帮教涉罪未成年人。联合相关部门引进“女童保护”项目,由专业讲师给未成年人讲“防性侵法治”课。在孝感市率先实行专业社工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引起社会好评。该院办理的全省首例性侵类行业禁止案——汪某猥亵儿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十大精品案件”。
守正笃实,久久为功。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将在新的征程中砥砺前行,奋力拼搏,再铸辉煌,再谱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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