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汽车7月9日讯有限公司(下称“福特中多多法务发布“野马商标侵权声明”,就有限公司(下称“四川野马汽车”)的商标专用权民事诉讼结果做出声明。
福特中国声明原文称,“我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2016)川01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我公司在部分广告宣传中使用“野马”的行为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有限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现特有限公司消除影响。”
随后,四川野多多法务回复称,就上述声明及致歉表示接受,并予以谅解。
(福特中国MUSTANG跑车)
(四川野马汽车商标)
据悉,2016年1月,四川野马汽车就福特中国旗下跑车MUSTANG的中文名“野马”与其品牌重名,以涉嫌商标侵权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经过两年的诉讼,2018年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福特中国停止侵害野马汽车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赔偿野马汽车相应的经济损失。该判决生效后15日内,在“多多法务站”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从此MUSTANG车型将不能再以“野马”对外宣传。
据了解,四川野马汽车在1986年注册了“野马”商标,后续还申请注册了多件野马图形或文字商标。福特“MUSTANG”概念车进入中国后,其中文名“福特野马”商标申请注册时间为2006年。(蓝鲸汽车 张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