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这句广告语大家都不陌生吧至于“六个核桃”到底补不补脑也没多少人真去计较但浙江台州椒江的张先生却为此较了真“六个核桃他不补脑啊!!!”为此,他将超市和生产商都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认为,“六个核桃”、“智汇养生”、“益智状元”,均系养元智汇公司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而并非广告用语。
涉案产品使用上述注册商标,不会使消费者在购买时产生该产品能“补脑”的错误认知。“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的广告语,已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定,不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2015年,重庆市一名消费者在受到电视广告语及产品包装标签影响后购买了6罐”六个核桃”,随后发现该产品没有保健食品标志或药准字号,起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该法院认为,广告语“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并非对产品功效的描述,也并未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的作用或保健作用,对消费者并不构成欺诈。原告对涉案产品广告语的理解不当,其要求被告承担产品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
2017年,河南省一名消费者也宣称受《最强大脑》中广告的影响购买了一箱“六个核桃”核桃乳,随后起诉养元智汇饮品公司虚假宣传。当地法院认为,该产品外包装标注有“植物蛋白饮料”,“核桃乳”,反映了该产品的基本属性即“植物蛋白类饮料”,而原告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法》认为该产品应具有补脑、健脑、养生、治疗疾病等功能,纯属个人理解。
2018年,职业打假人王海起诉养元智汇饮品公司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其产品代言人陈鲁豫代言虚假广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涉案产品合法使用国家注册商标,并非标称每瓶产品含有六个核桃,不会使消费者在购买时陷入错误认知。原告王海认为每瓶涉案产品所含核桃数量远小于六个核桃,养元公司构成欺诈,只是其个人的理解。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