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商标保护,知名企业对于商标注册更是格外上心,像小米公司、阿里巴巴集团、腾讯公司等等都是商标注册大户。
当然,这些知名企业往往都有自己的取名“法则”,例如小米公司几乎注册了含有“米”字的所有日常用词,而腾讯公司名下与“微信”有关的商标就有1026件。
阿里巴巴集团则注册了“阿里巴巴”、“阿里爸爸”、“阿里妈妈”、“阿里姐姐”、“阿里妹妹”等一系列“阿里XX”商标。
不过,万万没想到,阿里巴巴集团还申请了一枚“微信用”商标,并且还通过初审了。
根据中数据,阿里巴巴集团于2013年12月26日申请注册了第号“微信用”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为第41类的“安排和组织会议;安排和组织专题研讨会;”等服务,于2019年9月13日获得初步审定。
2013年就申请注册的商标,为什么今年9月才获得初步审定呢?
原来,阿里注册的第号“微信用”商标因与腾讯注册的第号"微信"商标、第号"微信"商标构成近似,被商标局驳回。
商标被驳回后,阿里巴巴集团在法定时间内向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原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阿里巴巴集团认为,第号“微信用”商标是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所选定的商标,是为解决小型企业信用贷款而推出的一款服务。
原商评委经审理认为,第号“微信用”商标指定使用的“培训”等服务与腾讯第号"微信"商标核定使用的“教育”等服务属于类似服务。“微信用”商标与"微信"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上相近且不易区分,若使用在类似服务上,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微信用”商标指定使用的“书籍出版”等服务与“微信”商标核定使用的“教育”等服务不属于类似服务。故第号“微信用”商标指定使用在"电视文娱节目,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俱乐部服务(娱乐或教育),节目制作,娱乐,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书籍出版"服务上的申请应予以初步审定。
历经商标驳回、商标驳回复审,历时近6年的时间,阿里巴巴集团的这件“微信用”商标终于获得了初步审定。尽管如此,这件“微信用”商标最终能否注册成功,或仍存在变数。
在国家商标局检索发现,阿里巴巴集团名下共有7件“微信用”商标,除了于近日获得初步审定的第41类“微信用”商标,其余6件的注册类别为第9类、第16类、第35类、第36类、38类、第42类。
其中,第16类“微信用”商标目前正处于“商标异议”中,其余的多件“微信用”商标也仍未注册成功。
当然,对于第号“微信用”商标最终能否注册成功,只能等进一步的结果出来。
“微信”与“微信用”仅一字之差,确实会让人浮想联翩。“微信用”究竟是攀附“微信”之举,还是有“大时代下个人点滴信用”之意,让我们静观其发展。各位朋友们,你们看到“微信用”3个字时首先想到的是“微信wechat”还是“微小的信用”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