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轰动一时的宋徽宗《写生珍禽图》手卷被拍到2530万元的天价,国内不少媒体在报道中频频使用了“国宝级”文物一词。2004年3月26日以专业性著称的《中国文物报》刊发秦始皇陵专版,文中说:“秦俑博物馆的馆藏文物中,一级文物达810件(组),其中国宝级文物18件(组)。”还有些鉴赏人员或收藏者认为所谓一级品就是“国宝”……此类例子随处可见,俯拾即是。
“国宝级”文物是近年出现频率颇高的一个词汇。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国宝级”文物?这个提法对不对呢?是民间俗语,还是专业词汇?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我国到底有没有“国宝级”文物?可以肯定地说,在正式称谓中没有“国宝”一词。我国法律法规目前给文物制定的最高藏品等级是一级,并且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中国有近两百万年的人类活动史和五千年的文明史,传世文物和出土文物极其丰富,品类繁杂,需收藏定级者以千万计。虽然早在南北朝时期,中国古书画就曾有过“三品九级”之说,到明代还出现了中国现存最早的文物鉴定书《格古要论》。但总的来说,过去的文物鉴定和定级的主观性很大,各地各部门的定级标准也不统一,各行其是。直到1987年文化部颁布了《文物藏品定级标准》,2001年文化部又颁发了修订后的定级标准,根据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将文物藏品分为一、二、三级,这才使我国文物定级有了法律依据。实际上,分级也是一种无奈的办法,这种待遇式的文物分级,是否真能切实保护和发挥文物藏品的功能,也只是反映了我们当下对文物价值的认知程度而已。
2002年4月全国人大重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条进一步规定:“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并更加明确地规定了各级文物定级的标准:“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文物;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二级文物;具有比较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三级文物;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一般文物。”其中,封顶的一级文物,或者融三重价值为一体,或者其中一项价值非常突出。
可见,在正式法规文献中,都没有分量更重的所谓“国宝级”的概念,从《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举例》中制定的标准来看,这显然是一个原则性很强的界说。但对于一般的文物收藏单位和个人来讲,文物的鉴定和定级,光有标准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求,必须以物说事,让人能按物索骥,以标准的实物作为范例,通过实物体现标准和规范。2002年年初,国家文物局发出有关《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目录》的重要通知,禁止出展包括司母戊铜鼎、曾侯乙编钟、战国龙凤帛画等64件(组)一级文物(1)。对这些国之重器、华之瑰宝,国家仍然是以“一级文物”定性,没有用“国宝级”文物冠名。
“国宝级”文物不是法律用语,国家文物局的正式发文中也从未使用过这个词汇,但这并不表明文物行业内绝不使用这个概念或这个名称。
铜奔马
早在1992年起,国家文物局就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在每年春秋两季分省区进行一级文物的定级工作,并专门成立了由专家组成的各种文物大类的专业鉴定组。据负责青铜组工作的故宫博物院杜迺松研究员介绍,专家们在定级时,通过对青铜器形制特征、造型风格、花纹和装饰特点、铸造技术和工艺水平、铭文内容和书体情况、铜器保存情况乃至光泽色彩程度、同一器种的多寡等方面的鉴选,把一级品的铜器又细化为上限、中限和下限,并认定全国青铜器中属于上限的器物比例很小;同时对那些卓越超凡、脍炙人口、举世无双、有着强烈震撼力的一级品,暂定为“国宝级”青铜器,但在目前仍将其归属在一级藏品中。
新疆民丰县尼雅遗址出土的织锦:“五星出东方利中国”护膊
到了2004年,由上海辞书出版社
看来,“国宝级”文物概念的使用与否,在行业内也没有具体统一,但使用者日趋众多,而且离我们渐行渐近。以青铜器为例,关于“国宝级”青铜器的标准,常常是指在一件器物上,或同时含有多项优势,或具有一项或两项鲜明的特点。例如秦始皇陵铜车马、莲鹤方壶被认为具有独特超凡的艺术价值;再如虢季子白盘被认为具有高度的历史价值;像曾侯乙编钟、越王勾践剑等,被认定为具有高超的科技价值。但就一件器物上同时具有上述历史、艺术和科学等几方面综合价值的“国宝级”青铜器,却只有著名的司母戊方鼎和何尊等少数重宝。其代表性可举以下例,专家们给予定级的评价如下:
具有综合价值的“国宝级”青铜器
表中列举的所谓“国宝级”青铜器,现在已成为入藏为公的国有资产,成为公共文化资源的一部分。自古以来,包括铜器在内的珍品收藏或为朝廷皇室专有,或为官商巨贾独拥,世人难见其貌,百姓难享其益,直到近代出现公益性的集收藏、展陈、研究于一体的博物馆——以其兼备的行政和专业等职能成为具有权威性的收藏机构。其中,除了国家调拨或收购的以外,还有不少来自于民间或海外的捐赠。这样一来,一系列国家重器才得以发挥出它们应有的作用。如上表的大盂鼎和大克鼎的辗转收藏过程,就有一段非常感人的故事。
大盂鼎鼎身呈圆形,腹部饰兽面纹带,足部饰大兽面纹,通高1.08米,重153.5公斤。在器内壁铸有19行铭文,共291字,记载内容为:周康王廿三年九月的一天,盂接受康王的召见。康王向盂昭示,殷商朝野纵酒无度,是商亡周兴的重要原因,对这段历史要引以为戒,并高度赞扬了周初文、武二王的立国盛德和治国经验。康王命盂继承父祖官职,效法其祖先南公,终身辅佐周王室,妥掌兵戎大事,谨慎处理讼罚事件。康王还赏赐盂车马、命服、酒和一千七百余名臣民奴隶,勉励他要克己奉公,不要辜负国王的信任。盂为了
大盂鼎
大盂鼎于清代道光初年出土于陕西岐山县京当乡礼村村西,出土后先被当地豪绅宋金鉴收藏,后来曾一度被岐山县令周庚盛占为己有,流落到北京。道光三十年(1850年)宋氏上京赴试,得点翰林,他出银三千两,又把大盂鼎买到手,运归岐山。同治年间,宋氏家族中衰,其后代宋允寿将该鼎运往西安,以七百两白银卖给袁保恒。袁保恒系辅佐李鸿章、左宗棠的军幕,他转而将鼎献给了左宗棠。数年后,左宗棠遭弹劾,幸得大理寺卿潘祖荫上疏营救,左氏才得狱解,后任陕甘总督。左宗棠为
潘祖荫,字伯寅,江苏吴县人,1830年生,1890年卒;咸丰进士,后官至军机大臣,素有“官高而清廉,俭朴近平凡”之誉,死后被朝廷赐谥号“文勤”,故后人也称他为潘文勤。潘氏特别喜欢收藏青铜器和碑碣石刻等,并且能识读铭文。光绪十六年(1890年)陕西扶风县法门寺任家村窖藏出土了数十件青铜器,其中的大克鼎和其他七件克鼎尤为引人注目。大克鼎高93.1厘米,口径75.6厘米,重201.5公斤;宽沿鼓腹,双耳三兽蹄足,器身纹饰由三对对称的变体夔纹和宽大的窃曲纹(2)所组成;腹部内壁有铭文28行,计290字。该鼎被天津一位姓柯的盐商买到手,盐商请北京琉璃厂得宝斋李成甫经理鉴定。李氏难识这么多铭文,便将鼎铭做成拓片,请潘祖荫辨识。
潘氏经考证后,说铭文记述了一个叫克的人,因其祖父师华父谦逊的品德及辅佐王室管理朝政的业绩而受到周天子的怀念,周天子提拔克担任王室膳夫,赏赐礼服、土地、奴隶等,克叩首受命,特铸鼎颂扬周天子,同时祭祀祖先的在天之灵。潘氏随后还托李成甫到天津买下此鼎,成为个人收藏品。据《陈乾藏吉金文字》记载:“文勤公生平所藏之器以此为最,曾镌印章曰:宝藏第一。求拓本者踵至,应接不暇,多以翻本报之。”
大克鼎
潘氏去世后,大盂鼎和大克鼎等由其胞弟潘祖年从北京运回苏州老家,供放在厅堂上,作为传家之宝,但秘不示人。光绪末年到宣统初年年间,当时的直隶总督端方觊觎两鼎,几度想方设法谋获,终未能成。到了上世纪20年代,有英国人曾专程来到苏州,想以六百两黄金或一幢洋房为诱,换取两鼎等器,但被潘氏后人婉拒。之后又有民国政府要员在苏州城里盖了一座大楼,想以办展览馆为借口,妄图攫获两鼎,亦被回绝。
1937年苏州沦陷后,潘家在无人居住、尘垢满室的后屋掘坑,将两器深埋,上铺青砖作地。埋藏时为了使鼎内铭文不至受损,还用破絮纳于鼎内,并将鼎装进特制大木箱里。日本侵略军探知潘家有宝鼎后,几乎每天派人上门搜索,最多一天上门竟达七次之多,但每次都毫无所获,由此传开两鼎已散失之说。不久,潘氏一家逃至上海避难。
1951年,潘祖荫孙媳潘达于老太太深感保存大鼎责任重大,主动写信给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表示国家的文物不应再予私藏,而应公诸人民,由于上海将建立博物馆,愿将家藏六十年的宝鼎献给国家,以供人民欣赏和专家研究。上海市文管会接受了捐赠,并呈报华东文化部,转请中央文化部给予褒奖。不久华东文化部文物处举行授奖仪式,由沈雁冰部长签发了褒奖状:“潘达于先生家藏周代盂鼎、克鼎,为祖国历史名器,六十年来迭经兵燹,保存无恙。今举以捐献政府,公诸人民,其爱护民族文化遗产及发扬新爱国主义之精神,至堪嘉尚,特予褒扬。”捐赠仪式结束后,文管会组织人力,在潘达于之女陪同下,赴苏州现场揭去伪装,掀起大青砖,两鼎完好无损地展现在人们面前。至1952年上海博物馆对外开放时,历经半个多世纪沧桑的大盂鼎和大克鼎才首度与广大人民见面。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部长沈雁冰签发的褒奖潘达于先生捐赠行为的奖状
潘达于女士捐献两鼎后,政府曾发给她两千元奖金,尽管当时潘家并不富裕,她本人在里弄生产组工作,收入有限,但她还是将这笔奖金悉数捐献给政府,以支援抗美援朝。1959年北京新建的中国历史博物馆要对外开放,欲在全国征调一批文物,其中就有大盂鼎。为此上海博物馆曾征求潘女士的意见,要将大盂鼎运往北京,以便更多的人可以观赏,得到了潘女士的同意。
时隔四十多年后,2004年上海博物馆将此前借展到北京的大盂鼎请回上海,和大克鼎重聚一堂,成为展界善举。大盂鼎和大克鼎之所以如此引人注目,除了它们背后有着充满爱国主义精神的护宝、献宝故事外,还与它们作为“国之重器”的级别不无关系。
上面说的是一件器物上同时具有高度历史、艺术和科学等几方面综合价值的“国宝级”青铜器。而就带有一项或两项鲜明独特特点的“国宝级”青铜器而言,其或具有独特超凡的艺术价值,或具有高度的历史价值,或具有高超的科技价值。
具有高度历史价值的“国宝级”青铜器
具有高超科技价值的“国宝级”青铜器
在这些具有高超科技价值的“国宝级”青铜器中,越王勾践剑其实存世许多。这正像不少人都知道的那样,古剑这一兵器系统,最负盛名也最为世所重的铜剑多与吴越地区有关。浩瀚的古籍中不止一处以赞赏的语气提到包括铜剑在内的吴国和越国的兵器,如《周礼·考工记》:“吴粤之剑,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庄子·刻意》:“夫有干越之剑者,柙而藏之,不敢用也,宝之至也。”近百年来发现的东周时期的吴越兵器,已有几十件之多,剑就占了一半左右,其中仅吴王剑和越王剑就已发现了二十余柄,其中数湖北江陵望山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和浙江省博物馆在香港收购的越王者旨於睗剑最为著名。
1996年从香港购得的越王勾践之子生前佩用的越王者旨於睗古剑,是近年最为引人注目的一件收藏盛事,情节还挺曲折。1995年秋,在从香港传来的一份拍卖品清单中,一幅古剑的传真照片引起了专家的重视,初步断定是一件难得的珍品。浙江省博物馆立即决定将这柄宝剑抢救回来,但又遇到了所需经费迟迟难以到位的难题,拍卖的最后期限也快到了。消息传开,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杭州钢铁集团开我国由企业出资抢救流散文物的先河,慷慨解囊,出资107万人民币成功将宝剑购回并捐赠给浙江省博物馆。无巧不成书的是,该公司的产品注册商标也恰为“古剑”牌。越剑归越,千年古剑与现代著名企业竟有如此姻缘,倒也不失为藏家乐道的佳话了。高兴之余,人们不免联想到,这柄距今2400年的宝剑,于1995年在香港市场出现,这之前它究竟是如何流落到香港的呢?近百年来,又有多少国宝是经过香港转口流落到异国他乡的呢?
越王勾践剑及细部剑铭
越王者旨於睗剑
但不管怎么说,越王者旨於睗剑与越王勾践剑并列为越剑双绝,为国之重宝。越王者旨於睗剑保存完好,长52.4厘米,宽4.1厘米,剑体宽阔,前端洗收,是吴越古剑中常见形式。剑的茎部实心,茎上有两道铜箍,剑茎上所缠的丝带长约有两米,仍带弹性。一般来讲,东周时期的青铜剑在茎上都缠丝带,可出土的大多已经腐烂。这把剑连丝带一起出土,这在全国还是第一次。专家测定结果表明,这丝带还是越国自己生产的。剑格的正面和背面均铸有双钩鸟虫书铭文,字迹十分清晰,铭文中间镶嵌着许多薄如蝉翼的绿松石,更显得古剑富丽华贵。剑格的正面铭文有四个字“越王越王”,背面也有四个字“者旨於睗”。
“者旨”读为“诸稽”,是越王的氏,“於睗”是越王的名。越王者旨於睗是越王勾践的儿子,在位时间仅六年(公元前464—459年),尽管他在位时间不长,但出土或传世的越王者旨於睗兵器却不少,仅越王者旨於睗剑就有七柄之多,但这些兵器都有不同程度的缺损或氧化,无法与从香港购得的宝剑相比。这柄剑的剑身通体毫无锈蚀,锋刃犀利,光亮如新,剑气逼人,甚至连黑漆剑鞘以及剑格上镶嵌的绿松石都完好如初,可以说是所有目前已出土或传世的吴越青铜古剑中,最为完整的一件,堪称翘楚之作、国之重宝。《战国策·越策》这样描绘它:“肉试则断牛马,金试则截盘匜;薄之柱上而击之则折为三,质之石上而击之则碎为百。”可见其锋利无比。
有人在研究中还发现过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很多带有吴王名的兵器,除了少数在吴国疆域内外,几乎没有一件出自于吴国后期的都城苏州,倒是大多出自非吴国统治地区。个中原因,除少数属于馈赠外,大多数恐怕是吴与越、楚交战时或亡国以后,兵器作为战利品被掠夺去的。吴亡于越,越亡于楚,楚的疆域又曾遍布东南地域,带吴王名的兵器也就随之流落到了各地。古代名物重器的流散,大都如此,无出其右。
具有独特超凡艺术价值的“国宝级”青铜器
(续表)
每乘驾铜马四匹,车上各有一铜御官俑。铜车马的大小约为真车真马的二分之一,完全模拟实物制成。每辆车都由三千多个零部件组成,车门窗可以启闭,车轮转动起来还能行进。车马装饰华丽,车马和俑人身上都有彩绘。
秦陵一号铜车马
一级文物和“国宝级”文物的混淆使用,已经成为一个矛盾,叫人进退失据,陷于两难:一方面是法律条例规定,另一方面却是实际使用现状。近年来,随着文物收藏和艺术品投资的升温,文物鉴定渐成热门行业,加上媒体的热烈追捧,“国宝级”文物之说,已有发展成常用语的态势。这是文物收藏社会化和文化遗产保护大众化的必然结果,是予以褒扬,还是该严格规范?是约定俗成、因势利导地启动“国宝级”文物的提法,还是在正式法规制定出台之前,不去迎合急功近利的社会心理而搞新闻炒作?预防和杜绝所谓“国宝级”文物之类泡沫文化现象的发生和膨胀,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目前,国家文物局鉴于最近几年中国文物出国展览频率越来越高,且已经成为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将对外文物展览融入国家外交大局的方针,使文物成为国家名片,以扩大中国文物考古事业在世界的影响。看来,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都到了给“国宝级”文物一个说法的时候了。